华侨城收购新三板挂牌企业恐龙谷,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

文旅惠报 本文作者:梁国庆 2017-09-19
日前,世博旅游集团控股的新三板挂牌公司恐龙谷,由于世博旅游集团增资导致被动被华侨城收购,实际控制人由云南省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同时也因为恐龙谷产品的独特性,使其成为华侨城旗下唯一家经营以恐龙化石为元素的主题公园。

日前,世博旅游集团控股的新三板挂牌公司恐龙谷,由于世博旅游集团增资导致被动被华侨城收购,实际控制人由云南省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同时也因为恐龙谷产品的独特性,使其成为华侨城旗下唯一家经营以恐龙化石为元素的主题公园。

2017年9月18日,云南世界恐龙谷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按证券简称:恐龙谷,股票代码:832421.OC)发布《云南世界恐龙谷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称:依据云南省国资委、世博旅游集团和华侨城集团于2016年6月14日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及云南省国资委、华侨城集团、华侨城云南公司和世博旅游集团于2016年12月2日签署的《关于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华侨城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华侨城云南公司以73.63亿元对世博旅游集团的增资,其中301.22亿元计入世博旅游集团的新增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华侨城云南公司成为持有世博旅游集团51%股份的控股股东,从而间接拥有恐龙谷5610万股的权益,占恐龙谷总股本比例为51%。


据了解,恐龙谷于2015年5月22日以协议转让的方式成功挂牌新三板,是一家专业从事主题公园经营的现代化公司,其经营的世界恐龙谷景区是一个以“中国云南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的恐龙化石资源为依托,现为国家4A旅游景区,集遗址保护、科普科考、观光游览和休闲娱乐于一体的旅游景区,是一座充满科普性、参与性、知识性、趣味性的原生态旅游主题公园。恐龙谷2016年全年营业收入中,来自于恐龙谷景区的门票收入占比79.25%,来自于景区内部的旅游体验收入占比9.48%,来自于景区内部独家经营许可权收入占比5.95%,来自于景区内部商贸收入、游艺机收入及其他收入占比5.32%。相较于华侨城的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旅游企业而言,恐龙谷的业务比较单一,经营地域比较集中。

本次增资前后,世博旅游集团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收购完成前,恐龙谷的股东有2名,一个是自然人股东,持股49%;另外一个是世博旅游集团全资子公司世博投资持股51%,而世博旅游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云南省国资委。因此云南省国资委为恐龙谷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收购完成后,华侨城云南公司将通过世博旅游集团间接拥有恐龙谷公司5610万股的权益,占恐龙谷股本的51.00%,恐龙谷的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仍为云南世博投资有限公司,恐龙谷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

另外,本次收购是恐龙谷间接控股股东世博旅游集团层面的增资导致的被动收购,收购的实质为恐龙谷间接控股股东层面的股权变动,并不涉及恐龙谷股份的直接转让。

原计划2017年8月18日披露半年度报的恐龙园推迟到8月30日,与半年度报告同日发布的还有《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因华侨城(云南)投资有限公司对世博旅游集团增资后,导致恐龙谷旅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

对于本次收购的目的,恐龙谷方面表示:出于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推进云南省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和华侨城集团关于“一省多点”、“加快云南优质旅游资源储备”的战略方针,促进央企与地方企业围绕重点产业开展合作,推动云南省旅游文化产业实现更大规模、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发展而产生。

截止本收购报告签署日,华侨城(云南)参股和控股的企业信息如下:

此外,通过此次增资完成而产生的影响来看,华侨城(云南)实现了对云南世博旅游集团和云南文投的控制。华侨城通过入主云南旅游的方式,欲深耕云南全域旅游的意图更加明显。早在2007年12月华侨城与云南城投(600239.SH)共同出资成立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进军云南“旅游+地产”模式;如今通过控股云南世博旅游集团和云南文化变成“文化+旅游+城镇化”模式,再次进入云南市场。在2017年9月15日,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最新通报称,昆明世博园旅游区5A级景区因部分服务设施不规范、不达标,卫生不达标等因素被下达整改通知,限期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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