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发布行业新标准,温泉旅游企业将迎星级划分

文旅惠报 本文作者:徐慧 2017-12-27
近日,国家旅游局发布了《温泉旅游企业星级划分与评定》的行业新标准,对温泉旅游企业进行星级划分。新标准将于201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旅游局相关专家表示,一般温泉企业开业一年后,即可申请评定星级,而经相应星级评定机构评定后,星级标志的有效期为三年。

冬季是“温泉游”旺季。近日,国家旅游局发布了《温泉旅游企业星级划分与评定》的行业新标准,对温泉旅游企业进行星级划分。新标准将于201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旅游局相关专家表示,一般温泉企业开业一年后,即可申请评定星级,而经相应星级评定机构评定后,星级标志的有效期为三年。

据悉,此次的《温泉旅游企业星级划分与评定》规定了温泉旅游企业的星级划分条件、服务质量和运营规范的要求,并根据温泉水区、房务、餐饮、公共及后勤区域等评价内容,将温泉企业划分为五个级别,从一星级至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温泉旅游企业的服务综合水平越高。其中,一、二、三星级温泉企业是以沐浴康体为主,四星级和五星级温泉企业是以优质温泉为核心的综合配套型企业。在评定星级后,一旦温泉旅游企业在运营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所属星级将被立刻取消,相应星级标志也不得继续使用。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自2013年起,国家旅游局就开始了对星级温泉评定工作起草方案的准备。此次发布的评级文件中显示,温泉旅游服务质量的评定标准,是由中国旅游协会温泉旅游分会、云南省温泉与水疗行业协会、云南省标准化协会等机构共同参与起草的。标准的内容是在充分综合了云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等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完成的,保障了参与评级的温泉旅游企业的广泛性和客观性。

对于具备星级划分标准的温泉企业,中国旅游协会温泉旅游分会秘书长张越表示,凡是利用温泉资源,并具备相适合的设施设备和环境条件,以温泉服务为主,并提供健康理疗、住宿、餐饮、会务、休闲、度假等相应服务的企业,包括温泉酒店、会所、度假村、疗养院、洗浴中心、温泉城等各类温泉企业,均适用该标准。温泉旅游企业行标的提出,不仅规范了行业标准,也促进了温泉旅游产业的发展。

然而也有业内专家指出,目前提出的星级评定还处于试运行阶段,要想进一步推广,所评温泉企业的参选资格,以及评定结束后产生的效果都是未来需要考量的因素。据悉,当前的温泉企业运营质量参差不齐。一些中小型温泉企业并未取得资格认证,而只是获得了地热协会颁发的牌匾,证明是在运行单位。专家表示,面对温泉市场的激烈竞争,顾客很难辨别真伪。

对此,温泉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增加对中国温泉的大整合、大营销,把互联网引进温泉度假消费模式,进而为游客提供更方便、清晰的选择方向,提升游客的预订支付体验。除此之外,国家旅游局还同时发布了《景区游客高峰时段应对规范》、《旅行社在线经营与服务规范》以及《温泉旅游泉质等级划分》三个行业新标准,对景区、旅行社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随着四项行业新标的推出,景区、温泉以及旅行社未来的运营与发展模式将更加规范化。

*本文来源:北京商报,作:徐慧,原标题:《温泉旅游企业将迎星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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