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等景区拟实施有偿救援

文旅惠报 本文作者:执惠 2021-06-17
属地政府完成救援后,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救援费用的活动。

6月11日,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黄山市山岳型景区有偿救援指导意见》,为保障景区资源安全和旅游者人身安全,预防和制止旅游者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维护景区正常游览秩序,使旅游者在遇险时获得及时有效救援,提高公共救援资源利用效率。

《意见》指出,有偿救援,是指旅游者不遵守黄山市旅游景区游览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属地政府完成救援后,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救援费用的活动。旅游者在黄山风景名胜区、牯牛降景区等山岳型景区游览,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的,属地政府应当组织实施救援。其中,有偿救援应当遵循“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先救援后追偿原则、有偿救援与公共救援相结合原则、教育与警示相结合原则。

费用方面,有偿救援费用包含救援过程中产生的劳务、院前救治、交通、意外保险、后勤保障、引入第三方救援力量等费用。其中,劳务费用是指非属地政府工作人员参加当次救援应予支付的劳务报酬。院前救治费用是指对身体受到损伤的旅游者实施救治产生住院前的医药费、诊疗费。交通费用是指为保障救援需要进行运输产生的车辆、索道等费用。意外保险是指为当次救援人员提供意外伤害保障而购买的商业保险费用。后勤保障费用是指为救援人员提供后勤保障需要产生的食宿、物资消耗等费用。第三方救援费用是指第三方救援力量为当次救援产生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据了解,属地政府在有偿救援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救援费用的审议核定;20个工作日内,向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送达《支付有偿救援费用通知书》,包括收费项目明细、付款期限、付款方式、收款账号等信息。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在收到《支付有偿救援费用通知书》3个月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支付有偿救援费用的,属地政府将其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依法追偿。

《意见》表示,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支付有偿救援费用,并不免除其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购买门票的旅游者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需要救援的,适用本指导意见规定。

目前,该意见还在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中,于2021年6月30日前可将修改意见电子版反馈至市文旅局。

据悉,黄山于2018年6月就已发布了《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2017年,黄山风景区实施救援多达483起,其中,重大救援120起。在各类救援中,难度最大、危险最高、费用最多的是对“驴友”,即“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的旅游者”的救援,2017年堵截、查处5批109人次。为此,从规范旅游活动,保障旅游者人身安全和景区资源安全的现实出发,制定《办法》已迫在眉睫。

版权声明
执惠本着「干货、深度、角度、客观」的原则发布行业深度文章。如果您想第一时间获取旅游大消费行业重量级文章或与执惠互动,请在微信公众号中搜索「执惠」并添加关注。欢迎投稿,共同推动中国旅游大消费产业链升级。投稿或寻求报道请发邮件至执惠编辑部邮箱zjz@tripvivid.com,审阅通过后文章将以最快速度发布并会附上您的姓名及单位。执惠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看法,不代表执惠观点。关于投融资信息,执惠旅游会尽量核实,不为投融资行为做任何背书。执惠尊重行业规范,转载都注明作者和来源,特别提醒,如果文章转载涉及版权问题,请您及时和我们联系删除。执惠的原创文章亦欢迎转载,但请务必注明作者和「来源:执惠」,任何不尊重原创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追责。
本文来源执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评论
后发表评论
最新文章
查看更多
# 热搜词 #

新用户登录后自动创建账号

登录表示你已阅读并同意《执惠用户协议》 注册

找回密码

注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