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发布新版防疫指南,从严调整国际航班机组隔离政策

大交通 本文作者:执惠 2021-09-25
其中,按照不同航班防疫风险等级的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9月23日,民航局修订发布了《运输航空公司、机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八版)》,旨在指导各运输航空公司、机场全面深入查找短板漏洞,切实完善防控措施,实施分级、分区、差异化的疫情防控策略,持续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持续强化“人物同防”,保证“空中防控力度不减、地面防控措施更严”。

防疫指南要求,所有参与入境保障地面人员必须实名制管理并全员登记造册,全员、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并持疫苗接种证明上岗;加大核酸检测与健康监测的频次,高风险岗位人员工作期间每隔1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执勤期间要避免交叉感染风险,按照风险等级对应标准做好个人防护等。

对于国际/地区客运航班,境外期间严格执行闭环管理,执行集中隔离 14 天,健康监测 7 天。隔离期间,在入境当日、第 3 日、第 7 日和第 14 日进行核酸检测,其中第 14 日采集 1 份鼻咽拭子样本,使用两种核酸检测试剂检测,2 次检测原则上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健康监测期间,第 2 日和第 7 日进行核酸检测。入境第 7 日后可继续执行国际/地区航班,健康监测期间可执行航班。

国内客运航班始发地若出现局部疫情反弹,根据始发地当地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同响应级别或有关要求,按照不同航班防疫风险等级的要求采取防控措施。航班始发地所在城市范围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时,旅客应配合查验健康码。如有必要应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结果的有效时限依据当地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执行。机上应预留座位,作为机上应急事件处理隔离区使用,并根据始发地疫情严重程度决定预留座位方案。

以下为指南全文:

运输航空公司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第八版)

为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防控措施,强化“人物同防”,根据国际疫情变化趋势、病毒变异特点和一线人员免疫屏障建立情况,特对本指南进行修订,下发运输航空公司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八版。

1. 航班防控风险评估及分级化管理

1.1 国内航班防控风险评估

1.1.1 国内航班原则上不再分级,执行常态化防控管理措施。

1.1.2 国内客运航班始发地若出现局部疫情反弹,根据始发地当地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同响应级别或有关要求,按照不同航班防疫风险等级的要求采取防控措施。具体如下:

1.1.2.1 始发地当地有关部门发布 I 级响应后,按照国际/地区高风险航班的防控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1.1.2.2 始发地当地有关部门发布 II 级响应或始发地城市存在高风险地区时,按照国际/地区中风险航班的防控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1.1.2.3 其他情况按照国内常态化防控管理措施执行

1.1.2.4 始发地按照地级市(区)及以上行政级别界定。

1.2 国际/地区航班防控风险评估

1.2.1 国际/地区航班实施分级差异化管理,在机组人员个体防护、机上服务和航空器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实施差异化防控。

1.2.2 国际/地区客运航班的防控风险分级,根据始发地疫情形势、航班航程、客座率等指标综合评分,具体评分方法参照附表 1、2。

1.2.3 国际/地区客运航班风险评估指标中,始发地疫情形势和航班航程均以实际情况评分计算;使用客座率评分时,将根据始发地疫情程度对部分航班客座率进行限制,上述航班以限制后的预设客座率进行评分计算,具体预设方法参照附表 2。

1.2.4 国际/地区货运航班的防控风险分级,根据承载货物类型、始发地疫情形势、始发/到达地气温指标综合评分,具体评分方法参照附表 3。

1.2.5 航班防疫风险分级应根据疫情发展实时动态调整。

2. 国内航班常态化防控措施

2.1 机组人员执勤期间防控措施

2.1.1 国内航班机组人员的防护标准见附表 4。

2.1.2 佩戴口罩注意事项

2.1.2.1 佩戴口罩紧贴面部,完全罩住口鼻。佩戴期间和摘口罩时,手不能触摸口罩外面,避免手部污染。

2.1.2.2 口罩被分泌物浸湿或其他污染时,应立即更换,更换前后均需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2.1.2.3 废弃口罩置于防护用品专用垃圾袋中,航后集中处理。

2.1.3 机上服务注意事项

2.1.3.1 乘务员应避免在无有效防护下与旅客近距离接触。

2.1.3.2 机组人员在用餐前、使用盥洗室后、接触旅客前后应加强手部清洁消毒,使用含醇类消毒湿巾或非醇类免洗手消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和眼部。

2.1.3.3 条件允许时设立机组人员专用盥洗室,如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应在机组人员使用盥洗室前后做到“一人一消毒”。

2.1.4 机组人员应随时关注个人健康状况,异常状况及时上报。

2.2 旅客航空出行防控措施

2.2.1 登机前准备

2.2.1.1 航班始发地所在城市范围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时,旅客应配合查验健康码。如有必要应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结果的有效时限依据当地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执行。

2.2.1.2 旅客登机前应做好手部清洁消毒。

2.2.2 飞行中防控措施

2.2.2.1 旅客飞行中全程佩戴口罩,口罩类型应选取非呼吸阀型,非必要情况下不摘口罩。

2.2.2.2 旅客应减少舱内不必要的走动,非特殊情况下禁止换座。

2.2.2.3 旅客应按照机上乘务员的指引有序使用盥洗室,使用时注意先关闭马桶盖再冲水,避免潜在传染性颗粒的吸入风险,使用后及时做好手部的清洁消毒。

2.2.2.4 旅客用餐前或接触舱内物体表面,尤其座椅扶手、盥洗室门把手等高频物表后,应及时做好手部的清洁消毒,未经消毒时避免接触口鼻和眼部。

2.2.2.5 旅客飞行中若自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乘务员寻求帮助。

2.2.2.6 旅客个人废弃的防护用品(如口罩、一次性手套等)不得随意丢弃,应置于防护用品专用垃圾袋。

2.3 机上服务防控措施

2.3.1 起飞前和飞行中由机组人员广播机上防控注意事项,内容至少包括“2.2.2 飞行中防控措施”的相关内容。

2.3.2 简化服务流程:除生食动物类及海产品外,可提供正常餐食。乘务员配餐前、后做好手部清洁消毒。

2.3.3 机上应为有症状的旅客提供口罩、消毒湿巾、一次性医用橡胶手套。

2.3.4 安排旅客有序使用盥洗室,避免盥洗室外聚集,等候时保持适当距离。盥洗室每 2 小时清洁消毒一次(或每 10 人次使用后)。

2.3.5 航班始发地所在城市范围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时,机上应预留右后三排座位,作为机上应急事件处理隔离区使用。

2.4 航空器日常清洁与消毒

2.4.1 航空器经停时应采用湿式法进行航空器清洁,航后做一次彻底清洁,航空器具体清洁方式参考附表 5,如条件有限,应优先考虑盥洗室和厨房的清洁。

2.4.2 航空器至少每月做一次预防性消毒。若经停城市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时,当日航后进行预防性消毒。

2.4.3 航空器清洁人员、消毒人员个人防护用品,见附表 4。

消毒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或经培训后上岗。

2.4.4 航空器预防性消毒方法

2.4.4.1 化学消毒法操作规范和消毒剂选择,参考附录 1。

2.4.4.2 驾驶舱、客舱、货舱的预防性消毒,条件允许时可采用物理紫外线消毒法,紫外线强度、泄漏量,臭氧泄漏量等技术要求参考《紫外线消毒器卫生要求》(GB 28235-2020)。同时应用紫外消毒法时须符合以下方面:

(1)紫外线消毒不能取代常规清洁程序。

(2)紫外线消毒可能会引起航空材料损坏或变色,应满足适航要求。

(3)如紫外线消毒对部分高频接触物表的照射存在盲区时,需采取化学消毒法消毒。

2.4.5 航空器终末消毒

2.4.5.1 航空器搭载可疑旅客时,航班落地后应立即对客舱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2.4.5.2 货舱内发现动物尸体或有传染性风险的可疑污染物时,航班落地后应对货舱进行终末消毒。

2.4.5.3 终末消毒的操作标准和消毒规程,具体参考附录 3。

2.4.6 如需对航空器环境的清洁效果开展评价,可采用荧光标记法,对高频接触物表的清洁效果进行定量分析。具体方法参考《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WS/T 512-2016)。

2.4.7 如开展航空器消毒效果评价,具体方法参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现场消毒评价标准》(WS/T 774-2021)。

3. 国际/地区客运航班分级化防控措施

3.1 机组人员执勤期间防控措施

3.1.1 执行航班任务前,需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

3.1.2 个人防护用品

根据航班风险分级,机组人员采取不同防护用品,具体见附表 4。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注意事项如下:

3.1.2.1 口罩紧贴面部,完全罩住口鼻。佩戴期间和摘口罩时,手不能触摸口罩外面,避免手部污染。

3.1.2.2 口罩被分泌物浸湿或其他污染时,应立即更换,更换前后均需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3.1.2.3 飞行机组在驾驶舱及机组休息区时应戴口罩。高风险航班机组人员至少每 4 小时更换一次口罩(或视需随时更换)。

3.1.2.4 对于可重复使用的护目镜,每次使用后应消毒干燥处理。如果护目镜带有防雾膜,应避免使用消毒剂擦拭,建议先清水冲洗,在室内无人条件下,使用紫外灯消毒,保持近距离直接暴露照射 30 分钟以上。

3.1.2.5 所有一次性防护用品使用后均放置于防护用品专用垃圾袋中,按照航班目的地机场要求封装,并与地面做好交接。

3.1.3 机上服务时防控措施

3.1.3.1 乘务员尽量分区域服务,分区管理,非必要时(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和处置突发安全事件除外)避免人员交叉,同时乘务员与旅客、乘务员之间应避免在无有效防护下的近距离接触。

3.1.3.2 高风险航班仅提供必要机上服务,飞行机组人员工作区、旅客乘坐区、机上隔离区应由不同乘务员提供机上服务。

3.1.3.3 乘务员接触旅客前、后应加强手部清洁消毒,使用含醇类消毒湿巾或非醇类免洗手消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和眼部。

3.1.3.4 乘务员在接触或处理垃圾后,应先用肥皂或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再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3.1.3.5 飞行机组人员应减少出入驾驶舱,尽量使用内话系统交流,避免近距离接触。

3.1.3.6 机组人员应避免两人邻座同时就餐,餐前应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3.1.3.7 机组人员使用单独盥洗室,并减少盥洗室的使用频率。

3.2 旅客航空出行防控措施

3.2.1 登机前准备

3.2.1.1 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做好健康码查验工作。

3.2.1.2 旅客登机前应做好手部清洁消毒。

3.2.2 体温检测

3.2.2.1 使用校准后的非接触式体温检测设备对旅客进行体温检测,同时做好症状观察。如发现有发热(≥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可疑旅客,应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并配合做好可疑旅客的交接工作。

3.2.2.2 对于航程>4 小时的高风险航班,飞行期间应进行一次机上体温检测。如发现有发热(≥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可疑旅客,应按照本指南机上紧急医学事件应急处理办法实施处置,并及时通知目的地机场,落地后配合做好可疑旅客的交接工作。

3.2.3 飞行中防控措施

3.2.3.1 旅客飞行中全程佩戴口罩,建议佩戴非呼吸阀型KN95/N95 口罩,非必要情况下不摘口罩。

3.2.3.2 旅客应减少舱内不必要的走动,非特殊情况下禁止换座。

3.2.3.3 旅客应按照机上乘务员的指引有序使用盥洗室,使用时注意先关闭马桶盖再冲水,避免潜在传染性颗粒的吸入风险,使用后及时做好手部的清洁消毒。

3.2.3.4 旅客用餐前或接触舱内物体表面,尤其座椅扶手、盥洗室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表后,应及时做好手部的清洁消毒,未经消毒时避免接触口鼻和眼部。

3.2.3.5 旅客飞行中若自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乘务员寻求帮助。

3.2.3.6 旅客个人废弃的防护用品(如口罩、一次性手套等)不得随意丢弃,应置于防护用品专用垃圾袋。

3.3 机上服务防控措施

3.3.1 客座率控制

根据始发地疫情严重程度,对部分航班限制客座率,并以预设客座率参与航班风险评分进行分级化管理,参考附表 2。

3.3.2 区域设置

3.3.2.1 机上应预留座位,作为机上应急事件处理隔离区使用,并根据始发地疫情严重程度决定预留座位方案,参考附表 2。

3.3.2.2 机上隔离区的预留座位仅供需隔离人员使用。3.3.3.3 条件允许时,应尽量安排旅客分散就坐或隔座而坐。

3.3.3.4 机组人员休息区应与旅客就坐区采取适当的物理隔离。

3.3.3.5 机舱前部应设立机组人员专用盥洗室,如条件不能满足要求,应对机组人员使用盥洗室前后做到“一人一消毒”。

3.3.3.6 如条件允许,高风险航班应设立两个机组人员专用盥洗室,飞行和客舱机组人员区分使用。

3.3.3.7 机舱后部右侧盥洗室为隔离人员专用。

3.3.3 防控信息宣讲

起飞前和飞行中由机组人员广播机上防控注意事项,内容应至少包括“3.2.3 飞行中防控措施”的相关内容。

3.3.4 餐食服务

旅客就餐时,应按单双列分批次用餐。

3.3.4.1 低风险航班:提供正常餐食服务,可提供热食,不提供冷菜、冷荤及食用冰块,客舱机组人员配餐前后均应做好手部清洁消毒。

3.3.4.2 中风险航班:简化配餐流程,不提供冷菜、冷荤及食用冰块,可提供预包装食品。

3.3.4.3 高风险航班:建议在旅客登机时(前)提供预包装食品及瓶装饮用水。除特殊需求外,机上不再提供餐食服务。

3.3.5 防护及相关用品供应

3.3.5.1 机上应为有症状的旅客提供口罩、消毒湿巾、一次性医用橡胶手套。

3.3.5.2 为安置在隔离区的有症状旅客提供必要的医用防护用品。

3.3.5.3 高风险航班取消报刊杂志供应,除特殊需求外不再提供毛毯、靠枕等用品。

3.3.5.4 高风险航班应在座位口袋中增配防护用品专用垃圾袋。

3.3.5.5 航程>8 小时的高风险航班,为每位机组人员提供专人专用的机上用品套装。

3.3.6 盥洗室使用

3.3.6.1 安排旅客按序使用盥洗室,避免盥洗室外聚集(≤2人),等候时保持适当距离。加强盥洗室通风换气。

3.3.6.2 按不同航班防疫风险等级,对盥洗室按不同频次进行消毒,低、中风险航班每 2 小时进行一次清洁消毒(或每 10 人次使用后);高风险航班每 1 小时进行一次清洁消毒(或每 5 人次使用后)。消毒完成后乘务员及时做好手部清洁消毒。

3.3.7 其他事项

3.3.7.1 高风险航班,航空器空调系统应在飞行期间调至最大新风量,确保舱内空气高效循环。

3.3.7.2 针对高风险航班的固体、液体和航食等废弃物,应按照海关或当地卫健部门的要求,在收集、转运及处置过程中进行闭环管理并实施消毒、无害化处理。

3.3.7.3 机上所有废弃一次性防护用品均置于防护用品专用垃圾袋中,按照航班目的地机场要求封装,并与地面做好交接。其中高风险航班废弃的一次性防护用品,应置于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中按照医疗垃圾进行处理。

3.4 航空器日常清洁与消毒

3.4.1 航空器日常清洁

3.4.1.1 航空器经停时应采用湿式法进行航空器清洁,航后应进行一次彻底清洁。

3.4.1.2 航空器具体清洁方式参考附表 5,如条件有限,应优先考虑盥洗室和厨房的清洁。

3.4.1.3 航空器清洁人员个人防护标准,参考附表 4。

3.4.2 航空器消毒

3.4.2.1 入境航空器及相关废弃物应按照当地卫生检疫部门和《入境客运航空器消毒工作方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00 号)的相关要求实施终末消毒。终末消毒操作规范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4 号)和卫生检疫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3.4.2.2 机上垃圾(含机上厨余垃圾)由固定的清洁人员或航食人员负责收集,并按照当地检疫机关及卫健部门要求进行卫生处理,建议收集后使用有效氯浓度 1000mg/L 的消毒剂喷洒至湿润,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防止垃圾渗漏,逐层进行喷洒消毒,采用鹅颈结式封口。

3.4.2.3 入境后航空器如实施国内运行,在后续国内运行期间应开展航后预防性消毒,前序国际航班为低、中风险的航班应在一周内实施一次航后预防性消毒,高风险航班首次国内运行后实施航后预防性消毒。如持续实施国内运行,后续预防性消毒应参照 2.4.2 中相关要求执行。航后预防性消毒操作程序按附录 1 实施。

3.5 入境保障地面人员防控措施

关于航空公司入境保障地面人员防控要求,参照《运输机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7. 入境保障地面人员防控措施”中相关规定执行。

4. 国际/地区货运航班防控措施

4.1 机组人员执勤期间防控措施

4.1.1 执行航班任务前,需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

4.1.2 个人防护用品

国际/地区货运航班机组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具体参考附表 4。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注意事项如下:

4.1.2.1 口罩紧贴面部,完全罩住口鼻。佩戴期间和摘口罩时,手不能触摸口罩外面,避免手部污染。

4.1.2.2 口罩被分泌物浸湿或其他污染时,必须立即更换,更换前后均需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4.1.2.3 所有一次性防护用品使用后均放置于防护用品专用垃圾袋中,按照航班目的地机场要求封装,并与地面做好交接。

4.1.3 防控措施

4.1.3.1 高风险货运航班,特别是承载冷链及活体货物的货运航班,运输期间机组人员不得接触货物及外包装。

4.1.3.2 对于客改货的国际/地区货运航班,使用客舱载货时,机组人员就坐区域(休息区域)与货物存放区域之间应设立缓冲区。

4.1.3.3 航班起飞前和落地后,机组人员应穿戴有效个人防护用品后与相关地面人员进行交接,避免在无防护情况下与地面人员近距离接触。交接工作应尽量在机舱门外进行。

4.1.3.4 信件、单证、票据等纸质物品的交接,建议使用防水包装袋包装,交接后应对防水外包装进行擦拭消毒。若有物品交接,完成后应做好手部清洁消毒。

4.2 货运航班运输中防控措施

4.2.1 宽体机运输时,建议使用独立容器装运冷链货物,集中装载;窄体机运输时,建议使用单独货舱装运冷链货物,不与其它货物混装。

4.2.2 飞行中应做好冷链货物的温度控制,按其温度要求设置货舱温度。

4.3 航空器清洁与消毒

4.3.1 货运航班航后应做好日常清洁。

4.3.2 入境航空器及相关废弃物应按照当地卫生检疫部门的相关要求实施终末消毒。

4.3.3 若始发地机场能提供航班起飞前货物和集装器已进行预防性消毒的有效证明材料,目的地机场可不再重复对航空器货舱进行预防性消毒工作。

4.3.4 机上垃圾(含机上厨余垃圾)由固定的清洁人员或航食人员负责收集,并按照当地检疫机关及卫健部门要求进行卫生处理,建议收集后使用有效氯浓度 1000mg/L 的消毒剂喷洒至湿润,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防止垃圾渗漏,逐层进行喷洒消毒,采用鹅颈结式封口。

4.4 其他要求

客运航班使用腹舱载运货物时,有关防控要求参照本章 4.1、4.2、4.3 款相应规定执行。

5. 航空器日常维护

5.1 维修人员更换再循环系统气滤(HEPA)时的个人防护标准,参考附表 4。

5.2 航后打开客、货舱门通风后再实施维修工作并延长自然通风时间。

5.3 按照厂家手册标准更换HEPA,更换过程严格按照AMM手册的防护要求及参照机务维修人员个体防护方案实施。使用过的 HEPA 应由专人进行更换,双层专用塑料密封后,对外表面进行消毒,然后无害化处理。

5.4 维修任务完成后维修人员应进行手部清洁消毒,按顺序脱防护装备,之后再次做好手部彻底清洁消毒。

6. 机上紧急医学事件应急处理

6.1 应急处理原则

机上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可疑旅客时,按以下规程实施应急处理:

6.1.1 在接触可疑旅客或有传染风险的污染物(如呕吐物、排泄物、血液等),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或物表之前,相关机组人员应穿戴防护装备,具体参考附表 4。

6.1.2 将可疑旅客安置在预设应急隔离区的右侧靠窗位置,以便尽可能将其呼出的气体直接排出机外。

6.1.3 后部右侧盥洗室为隔离人员专用,以避免交叉感染。

6.1.4 建议指定乘务员为其提供必要机上服务。除实施必要机上安全操作以外,该乘务员应减少与其他机组人员近距离接触。

6.2 航空器随时消毒

6.2.1 当航空器客舱被具有传染风险的血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等液体污染时,应进行随时消毒。

6.2.2. 随时消毒的操作标准和消毒规程,具体参考附录 2。

7. 有症状或接触可疑旅客机组人员的隔离管理根据国家卫健委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结合机组人员执勤特点,机组人员隔离参照以下原则执行。

7.1 机组人员隔离方案

7.1.1 机组人员非执勤期间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具有流行病学史(如:疫情高风险国家/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新冠疑似、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等),其本人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要求处置。症状出现当天及前 2 天曾同机执勤的机组人员,以及其他近 2 天与其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机组人员,应立即进行集中隔离。

7.1.2 机组人员执勤期间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不影响飞行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停止履行职责。建议在客舱应急隔离区进行隔离,避免与其他机组人员近距离接触。航班落地,待旅客及其他机组人员下机后,派专车送其前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筛查。其他机组人员的隔离要求应按 7.1.1 原则处理。

7.1.3 对于国内航班,如果机上旅客有发热、乏力、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航班落地后,对此航班曾为其服务的机组人员执行集中隔离,其他机组人员暂不隔离。如与该旅客有直接接触的机组人员已按照本指南要求的防控措施,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可不作为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但所有机组人员需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有异常及时上报。

7.1.4 航空公司在经当地疾控或检疫部门告知有搭载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国内航班确认信息后,机组人员的隔离按照 7.1.3 处理。

7.2 机组人员集中隔离管理

7.2.1 去往隔离点的路程应安排专车接送,避免与除司机外的其他人员接触。

7.2.2 隔离机组人员独立房间居住,非特殊情况下(获得医学观察工作人员许可后)不得离开房间,不允许与其他隔离对象接触。

7.2.3 隔离机组人员应在自己房间内单独用餐,送餐应无接触式配送。除必要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隔离机组人员的房间。

8. 国际/地区航班机组人员驻外管理机组人员驻外期间应加强防护意识,注意个人防护,避免感染风险,随时关注身体健康状况。

8.1 驻外期间,除单独处于自己的酒店房间内以外,均应穿戴个人防护装备,避免非有效防护下与他人近距离接触。

8.2 驻外期间,至少应穿戴医用外科口罩或 KN95/N95 口罩、护目镜、一次性医用橡胶或丁腈手套。高风险国家/地区(百万人口现患率>500),除上述要求外,同时应穿戴防护服并佩戴KN95/N95 口罩,因当地海关或边检部门特殊要求无法穿防护服时,可穿戴具有等效防护作用的一次性防护衣作为替代。

8.3 除机场、酒店往返路程之外,机组在酒店居住期间须严格执行闭环管理。不得外出活动,不得允许任何人员进入自己房间。当驻外酒店有非本公司人员居住时,入住后不得离开各自房间,直至执行返程航班时离开酒店。

8.4 严格监测自身健康状况,每日上报体温及异常症状(发热、乏力、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有异常情况应随时上报。带队机长或乘务长负责每日向公司汇报机组人员健康状况及活动轨迹并记录备查。

8.5 在境外机场等候及入境过关时,应做好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 1 米以上社交距离,尽量避免与旅客混行,避免非必要情况下脱下防护装备。过关时应随身携带消毒物品,提前将需要查验的证件放置于便于取放的专用透明袋中,海关查验后及时对其表面进行消毒,并及时进行手部消毒。

8.6 接送机组人员的车辆应为机组专用,机组人员应避免在副驾驶区域就坐。每次搭载机组人员前后,均应进行整体清扫、消毒和通风,尤其对门把手、车内座椅扶手、栏杆等高频接触物表应加强消毒。接送机组人员在机场、酒店往返途中,应严格遵守确定的行车路线,途中不得有人员上下车。

8.7 机组境外过夜酒店房间应固定,除本公司机组人员居住外,不得安排其他人员居住。机组人员抵达酒店入住前,酒店工作人员应对房间进行彻底清扫、消毒、通风。房间内应配备体温检测设备。

8.8 机组人员首次入住时,应在房间门外按规范流程脱防护用品。对门把手进行消毒并完成手部消毒后进入房间,废弃防护用品由相关人员收集后统一处理。

8.9 机组人员首次进入房间时,应对房间内高频接触的物表进行消毒(如:门把手、电源开关、座椅扶手、遥控器、水龙头等)。房间内应勤通风,避免使用中央空调,每日清扫垃圾,不要将餐厨垃圾滞留室内。

8.10 机组人员应在酒店房间内单独就餐。建议自备餐食,如必须配送餐食,应采用无接触式配送,送餐人员不得进入机组人员房间,用餐前应对外包装进行消毒。

8.11 航空公司应掌握与机组接触司机、配餐等相关驻外服务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并尽可能固定。相关人员与机组接触过程中须全程佩戴口罩。对于配送餐食人员还应做好手部清洁消毒。餐食加工应充分熟透,避免提供冷餐、生食食物。

8.12 机组人员乘坐电梯应避免直接接触电梯按钮,与人员接触时应佩戴口罩及护目镜,保持 1 米以上距离。8.13 航班起飞前和落地后,机组人员应穿戴有效个人防护用品后与相关地面人员进行交接,避免在无防护情况下与地面人员近距离接触。交接工作应尽量在机舱门外进行。若有机务人员登机检查或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登机,应要求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舱内,工作完毕后应对其接触的物表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

8.14 航空公司应做好疫情信息通报工作,及时告知机组人员当地疫情动态,同时做好机组各项保障工作,确保饮食和相关生活必需品供给,配足配齐防护物资。

8.15 返程航班的机上餐食,建议自备食物,非必要不食用境外提供的餐食。如必须配送境外餐食,餐食种类不得配备冷餐冷食,餐车上机前,应做好外表面消毒工作,机组人员取餐前后,做好手部消毒,餐食必须充分加热后食用。乘务员送餐前后也应做好手部消毒。

9. 国际/地区航班机组人员入境后隔离管理

9.1 机组人员入境后隔离原则

9.1.1 过夜机组隔离原则

9.1.1.1 对于国际/地区客运航班,境外期间严格执行闭环管理,执行集中隔离 14 天,健康监测 7 天。隔离期间,在入境当日、第 3 日、第 7 日和第 14 日进行核酸检测,其中第 14 日采集 1 份鼻咽拭子样本,使用两种核酸检测试剂检测,2 次检测原则上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健康监测期间,第 2 日和第 7 日进行核酸检测。入境第 7 日后可继续执行国际/地区航班,健康监测期间可执行航班。

9.1.1.2 对于国际/地区货运航班,境外期间严格执行闭环管理,入境后执行集中隔离 14 天,健康监测 7 天。在入境当日、第 3 日、第 7 日和第 14 日进行核酸检测,其中第 14 日采集 1 份鼻咽拭子样本,使用两种核酸检测试剂检测,2 次检测原则上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健康监测期间,核酸检测频次为不适随检,健康监测期间可执行航班。如隔离期间执行飞行任务则应遵守下列规定:

(1)入境核酸检测阴性后,可继续执行国际/地区货运航班任务。入境第 7 日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可执行国际/地区客运航班。

(2)若未更换机组成员,隔离要求按照 9.1.3.4 原则执行。

(3)若更换/增加机组人员,全组人员按照该次航班中隔离期最长人员执行。

(4)在执行任务往返途中、航前准备等所有过程,必须严格执行闭环管理。

9.1.2 未过夜机组隔离原则

9.1.2.1 客运航班的客舱机组人员隔离要求客舱机组人员入境后执行集中隔离 14 天,健康监测 7 天。
隔离期间,在入境当日、第 3 日、第 7 日和第 14 日进行核酸检测,其中第 14 日采集 1 份鼻咽拭子样本,使用两种核酸检测试剂检测,2 次检测原则上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健康监测期间,核酸检测频次为不适随检。隔离期间可继续执行国际/地区航班,健康监测期间可执行航班。

9.1.2.2 飞行机组和随机机务(不含在客舱内逗留的随机机务人员)隔离要求对于客运航班未下机的,若任务期间全程严格按照指南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入境首次核酸检测阴性后,免于集中隔离,需进行健康监测 14 天,期间每隔 1 天开展 1 次核酸检测,可执行航班任务。对于货运航班未下机的,执行任务期间严格按照指南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入境首次核酸检测阴性后,免于集中隔离,需进行健康监测 7 天,期间每隔 1 天开展 1 次核酸检测,可执行航班任务。对于未过夜但因需要入关在境外短暂停留的,若执行任务期间全程严格按照指南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入境后集中隔离 7 天,健康监测 7 天。隔离期间,每隔 1 天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期间,第 2 日和第 7 日进行核酸检测,期间可执行航班任务。如隔离期间执行飞行任务则应遵守下列规定:

(1)入境核酸检测阴性后,可继续执行国际/地区航班任务。

(2)若未更换机组成员,隔离要求按照 9.1.3.4 执行。

(3)若更换/增加机组人员,全组人员按照该次航班中隔离期最长人员执行。

(4)在执行任务往返途中、航前准备等所有过程,必须严格执行闭环管理。

9.1.3 其他

9.1.3.1 国际/地区客运航班中,对于入境航段不载运任何乘客的航班,机组人员入境隔离原则参照货运航班飞行机组人员执行;对于客改货航班,机组人员入境隔离原则参照货运航班执行;对于客改货航班在入境航段因特殊原因载运乘客的,机组人员入境隔离原则仍按客运航班执行。

9.1.3.2 境外未下机是指在境外过站期间所有机组人员未离开飞机,执行加油和绕机检查等必要飞行工作需要除外,期间在有效防护下未与境外人员存在近距离接触(1 米以内)。该情况应由机组人员和航空公司共同作出书面承诺,以联合承诺书的形式进行备案,并承担相应责任。

9.1.3.3 如境外未下机机组人员与境外人员存在近距离接触的情况(1 米以内)按照 9.1.2.2 中未过夜但因需要入关在境外短暂停留的隔离方案执行。

9.1.3.4 对于执行集中隔离的国际/地区航班机组人员,若隔离期间继续执勤国际/地区航班,再次入境后的隔离要求按以下原则执行:

(1)如所执勤的末次航班有隔离要求的,应按照该次航班的隔离期限重新计算。

(2)如所执勤的航班无需隔离,则在满足上次航班隔离期限后,方可解除隔离。

9.1.3.5 所有国际/地区航班的入境机组人员,从入境下机到入住隔离地点期间,应严格执行闭环管理。

9.1.3.6 执行国际/地区航班任务的机组人员应在执行任务前签署《执行国际/地区航班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见附录 5。

9.1.3.7 执行任务完成后,航空公司应评估本次任务机组人员境外活动暴露风险,如存在暴露风险,机组全部人员严格执行集中隔离 14 天。

9.1.3.8 除另有要求,机组人员在隔离期间和健康监测期间的核酸检测均采集口咽拭子标本。

9.2 入境隔离期间管理

9.2.1 集中隔离管理

9.2.1.1 需要执行集中隔离的国际/地区航班入境机组人员,从入境下机到入住集中隔离点期间,应严格执行闭环管理。如需坐车,应安排专用车辆接送,避免乘坐公共交通。

9.2.1.2 在隔离点居住期间,应安排隔离机组人员独立房间居住。除单独处于自己房间内,均应做好个人防护(至少应佩戴口罩),避免非有效防护下与他人近距离接触。

9.2.1.3 隔离期间严格监测健康状况,每日早晚向公司相关人员汇报体温及异常症状,有异常情况应随时上报。

9.2.1.4 航空公司对隔离机组人员应做好每日健康状况监督并记录备查。

9.2.1.5 隔离期间符合继续执勤条件的机组人员在外出执勤时,往返路程须闭环管理,如需乘车应由专车接送,除执勤外不得外出。

9.2.1.6 在隔离点居住期间,非特殊情况下不得离开自己的居住房间,不允许与其他人员接触。对于集中隔离满 7 日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机组人员,在获得航空公司许可后,方可在集中隔离点的指定区域内从事体育锻炼活动,进行体育锻炼时需满足以下要求:

(1)设立隔离机组专用活动区,该区域非机组人员不得使用。

(2)使用健身、训练器械等实行预约制,分时分散使用,限制人数。

(3)公用器械、设备设施使用前后应消毒。

(4)活动区应加强通风换气。

(5)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9.2.1.7 除必要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隔离机组人员的房间。

9.2.1.8 隔离机组人员应在自己房间内单独用餐,送餐应做到无接触式配送。

9.2.2 健康监测管理

9.2.2.1 在居住地进行健康监测期间,每日早晚向公司相关人员汇报体温及异常症状,如有异常情况应随时上报。

9.2.2.2 除执勤以外,机组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不得离开居住地(地级市/区)或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得出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尽量避免乘坐地铁、公交等交通工具。

9.2.3 对于处在集中隔离、健康监测期间的所有机组人员,一旦出现任何症状(发热、寒战、咳嗽、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要求立即报告隔离点或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公司应立即向当地的卫生疾控部门和民航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相关规定做进一步处理。

10. 执行疫情严重国家/地区特殊运输保障任务(包机任务)防控措施

执行疫情严重国家/地区(始发地百万人口患病率>500)的特殊运输保障任务,防控措施应按照以下执行。

10.1 旅客适航评估及佩戴口罩要求

10.1.1 旅客在乘机前应进行适航性评估,主要评估其身体条件是否适宜本次飞行。健康评估工作由卫生相关部门完成。

10.1.2 在承运有关旅客前,有关部门应做好旅客健康筛查工作,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有健康潜在风险者不与健康旅客同机承运。

10.1.3 旅客需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型号,如佩戴KN95/N95 口罩应选用无呼吸阀的型号。

10.2 体温检测

10.2.1 登机前体温检测

登机前(时)用校准后的非接触式体温检测设备对旅客进行体温检测,同时做好症状观察。如发现有发热(≥37.3℃)乏力、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可疑旅客,应及时进行体温复核,如确为发热旅客,暂不承运。

10.2.2 机上体温检测

对于航程>4 小时的航班,客舱机组对旅客进行体温筛查。如发现有发热(≥37.3℃)、乏力、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可疑旅客,应按照机上事件应急处理办法进行基本处置,并及时通知目的地机场,落地后配合做好旅客的交接工作。

10.3 机上区域设置

为避免交叉感染,将客舱区域划分为清洁区、缓冲区、旅客乘坐区和隔离区,各分区之间应有明确标识,建议可用一次性布帘等进行遮挡,对各区进行物理隔离。

设置原则如下(可根据不同机型进行调整):

10.3.1 清洁区:建议两舱前半部分作为清洁区,仅供机组人员使用。位于清洁区的登机口应为机组人员专用。禁止任何人员穿防护服进入清洁区。

10.3.2 缓冲区:建议两舱后半部分作为缓冲区,用于机组人员穿脱防护服使用。

10.3.3 旅客乘坐区:为正常旅客乘坐区域。

10.3.4 应急隔离区:设立后三排座位为应急相对隔离区。

10.3.5 盥洗室:头等舱盥洗室仅供机组人员使用,应设立两个机组人员专用盥洗室,飞行和客舱机组人员区分使用。每次使用完成后均需进行彻底消毒。后舱右侧盥洗室为隔离人员专用,飞行中每 1 小时应对其进行一次物体表面消毒,消毒完成后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10.4 机组人员个人防护

10.4.1 个人防护用品

10.4.1.1 客舱机组人员个人防护用品: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双层一次性医用橡胶手套、一次性条形帽、一次性防护服、一次性靴套。建议客舱机组人员减少盥洗室使用频次,非特殊情况避免使用,减少感染风险,可穿戴一次性尿不湿。

10.4.1.2 飞行机组人员个人防护用品:KN95/N95 口罩、护目镜、一次性医用橡胶或丁腈手套。可根据任务情况更换为医用防护口罩,并加配一次性防护服和(或)一次性鞋套等。

10.4.2 一次性防护服穿脱程序,具体穿脱流程参照附录 4。

10.4.3 用餐注意事项

客舱机组人员应分时段、分批用简餐,用餐时其他人员应减少走动,降低暴露风险。

10.4.4 机组人员执行航班任务期间出现相关症状,在不影响履行职责安全的情况下,应立即停止工作,按“6. 机上紧急医学事件应急处理”程序中发热旅客处置程序进行处置。

10.5 旅客乘机安全防控措施

10.5.1 旅客飞行中全程佩戴口罩,口罩类型应选取非呼吸阀型,非必要情况下不摘口罩。

10.5.2 旅客应减少舱内不必要的走动,非特殊情况下禁止换座。

10.5.3 旅客应按照机上乘务员的指引有序使用盥洗室,使用时注意先关闭马桶盖再冲水,避免潜在传染性颗粒的吸入风险,使用后及时做好手部的清洁消毒。

10.5.4 不与相邻旅客同时用餐、饮水,最大限度减少飞沫传播的暴露风险,用餐前做好手部的清洁消毒。

10.5.5 旅客在接触舱内物体表面,尤其座椅扶手、盥洗室门把手等高频物表后,应及时做好手部的清洁消毒,未经消毒时避免接触自己口鼻和眼部。

10.5.6 旅客飞行中若自觉发热、乏力、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乘务员寻求帮助。

10.5.7 旅客个人废弃的防护用品(如口罩、一次性手套等)不得随意丢弃,应置于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中。

10.6 机上服务注意事项

10.6.1 乘务员分区管理和服务。飞行机组人员工作区、旅客乘坐区、机上隔离区应由不同乘务员提供机上服务。原则上乘务员不离开其所管理区域,各分区旅客不流动,同时乘务员与旅客、乘务员之间应避免无有效防护下的近距离接触。

10.6.2 仅提供预包装食品及瓶装饮用水,在旅客登机前放置于前排座椅后背口袋中。除特殊需求外,机上不再提供餐食服务。取消毛毯、靠枕等一次性用品的供应。在座位口袋中增配防护用品专用垃圾袋。

10.6.3 起飞前和飞行中由机组人员在广播中宣讲机上防控注意事项,宣讲内容应包括且不限于“10.5 旅客乘机安全防控措施”中相关内容,并在飞行中督促旅客严格落实。

10.6.4 途中用餐时,乘务员应引导旅客按单双列分批次用餐,避免相邻旅客同时用餐。

10.6.5 乘务员应有序安排旅客使用盥洗室,避免旅客在盥洗室外聚集等候。

10.6.6 飞行中航空器空调系统应调至最大新风量,确保舱内空气高效循环。

10.6.7 机上应为旅客提供消毒湿巾,为有症状的旅客提供口罩、一次性医用橡胶手套等。

10.6.8 若以上防控措施均严格执行,对客舱旅客隔位就坐可不做特殊要求,可酌情安排分散就坐。

10.7 机上应急医学事件处理

10.7.1 如机上有发热、乏力、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可疑旅客,安排其在隔离区就坐。

10.7.2 客舱出现血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等液体污染时,应进行随时消毒,具体流程参照附录 2。

10.7.3 其他注意事项参照“6. 机上紧急医学事件应急处理”有关内容执行。

10.8 运行后机组人员下机流程10.8.1 航空器落地后,远机位停靠(禁止廊桥停靠)或设置包机航班专用停靠通道,设置机组人员专门通道,不与旅客混行。旅客按顺序经客舱后部舱门下机,机组人员经客舱前部专用舱门下机。

10.8.2 旅客完成下机后,飞行机组打开驾驶舱门,在清洁区更换防护装备后下机。

10.8.3 飞行机组下机后,客舱机组人员依次进入缓冲区脱防护服等装备,进入清洁区穿戴新防护用品后陆续下机。机组人员由专车接送。

10.8.4 机组人员更换防护装备前后应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10.8.5 机组人员废弃防护装备均置于专门的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按医疗废物统一处理。

10.9 航空器消毒

航班落地后均应执行终末消毒,具体流程参照附录 3。

11. 航空人员心理健康管理

航空公司应持续关注航空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加强隔离期心理健康维护,规范航空人员的心理健康管理,确保为航空人员心理健康提供科学有效的支持和帮助。

11.1 借助心理学专业团队,加强专业技术的应用

11.1.1 心理学专业团队帮助。充分发挥企业 EAP 服务系统的应用,提供包括但不局限于心理咨询、心理热线、主题微课、在线讲座、艺术治疗、情绪与睡眠训练营和团体心理辅导等多种形式的专业心理服务,切实缓解空勤人员的负面情绪,提升心理积极能量。专业活动应由心理专业人士带领,保证团体的安全性、非评判性和非强制性。

11.1.2 提供可获取的心理帮助资源库。包括线上心理健康视频课程、情绪工具包、减压视频音频资料库,空勤人员可根据实际需求自取,在提供心理资源时应重视资料的质量而非数量。

11.1.3 建立心理档案,实现动态管理。建立心理档案,掌握一线空勤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安排需要隔离的飞行任务时,充分考虑空勤人员的心理状态、性格特点、家庭生活压力和社会支持系统等综合因素。

11.1.4 做好心理危机事件处置预案。利用问卷测评、专家评估、主动报告、随访观察等多方面收集的信息,对隔离期空勤人员群体分级管理,一旦发生心理危机等特殊情况,应立即由心理危机援助医疗专家团队介入,必要时可转介至精神卫生中心等医疗机构。在此过程中注意保密原则和保密例外情况。
11.2 加强对空勤人员需求了解,给予现实支持,优先解决实际问题

11.2.1 现实支持和帮助。隔离点创建有利于维护心理健康的环境,在不违反防疫政策的前提下,合理改善隔离环境,开展一定活动范围内的户外活动等。注意隔离期空勤人员福利待遇保障,切实关爱空勤人员。加强空勤家属的心理支持和理解,协助其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减轻空勤人员的担忧。

11.2.2 与家人朋友保持沟通联系。提供方便生活的设备和网络,鼓励与家人、朋友保持沟通,缓解隔离带来的孤独感。协助空勤人员之间建立同辈支持小组,定期沟通及分享隔离期间的心理感受、困难和应对方式,便于相互支持鼓励。

11.2.3 鼓励隔离空勤人员探索有益的兴趣爱好。为隔离空勤人员提供乐器、十字绣、健身器材等娱乐健身设施,丰富隔离空勤人员的隔离生活;提倡建立虚拟社群,如开展读书分享会、电影赏析、艺术展、健身小组、健美操等不同形式的线上活动,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

11.3 规范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工作流程和方法

11.3.1 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人员识别常见心理问题的能力。可通过多渠道了解信息,及时发现需要接受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人员。主动关注空勤人员的情绪变化、睡眠情况及行为表现;提供便利渠道,便于空勤人员主动报告,直接寻求帮助;成立专门的心理健康随访小组,从隔离适应性、情绪变化和人际交往等多方面,对隔离期人员进行随访,观察情绪问题;搭建第三方线上平台,进行资源的汇总整合等。

11.3.2 根据空勤人员的用户反馈及时调整方案。心理健康维护的具体方案应视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实施的过程中注意收集空勤人员的结果反馈,及时调整适合方案对策,做到科学防范,精准服务。

11.3.3 建立助人者支持体系。同时应关注从事隔离期空勤人员心理关怀相关工作的员工,监测其作为助人者的身心状态,定期开展减压活动,定期开展分享交流会,推动协作互助机制建立,提高服务效率与质量。

12. 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为指导民航一线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口罩、帽子、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品及做好手卫生,掌握疫情防控有关知识和防控技能,我办整理了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的视频,可登陆民航局和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系统(https://ams.caac.gov.cn)相关专栏下载使用。

运输机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第八版)

为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防控措施,强化“人物同防”,根据疫情变化趋势、病毒变异特点和一线人员免疫屏障建立情况,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运输机场防控措施,特对本指南进行修订,下发运输机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八版。

1. 设施及区域设置

1.1 候机楼应配备经过校准的非接触式体温检测设备,对所有进、出港旅客进行体温检测,候机楼入口处设置检查点,要求旅客佩戴口罩进入候机楼。

1.2 航班始发地所在城市范围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时,应有专人查验进入航站楼旅客的健康码。如有必要应检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结果的有效时限依据当地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执行。

1.3 在候机楼适当位置为旅客提供手部清洁消毒产品,并及时更换。

1.4 为疫情严重国家/地区以及搭载可疑旅客的落地航班提供固定机位停靠,并设置专门的旅客通道,参照远机位标准提供保障。

1.5 设置发热隔离区

1.5.1 区域保证通风良好、客流密度低、相对独立、便于封闭管理。

1.5.2 体温复测区可采用全封闭式帐篷。

1.5.3 外围应设置警戒线或明显标识。

1.5.4 储备必要的防控物资,如空气消毒机、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一次性无菌手套、医疗垃圾袋等。

2. 发热旅客处置

2.1 如发现发热旅客,应立即登记发热旅客的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2.2 及时通知机场医疗部门进行体温复测、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开展初步流行病学调查和隔离。初步判定为可疑病例的,应登记密接人员(未采取有效防护下曾与其有 1 米内近距离接触)的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2.3 报告当地卫生部门,并配合做好发热旅客的交接工作。

2.4 当发热人员离开机场隔离区后,应对该区域及发热人员行走路径进行消毒处理。

3. 保持有效距离

3.1 提倡自助值机、手机 APP 值机、扫码登机等非接触式登机方式,优化行李领取流程,避免聚集等待,减少人员接触。

3.2 控制厢式电梯每次乘坐人数,增加摆渡车班次,在行李提取等候区设立立柱和地面标记,使旅客保持 1 米以上间距,避免旅客聚集。

3.3 候机大厅人群控流

3.3.1 不同人群密度时的具体防控措施,参考附表 1。

3.3.2 告知并引导旅客/相关人员保持 1 米以上距离,候机大厅内旅客过于密集时,及时引导疏解。防止人员大量聚集。

3.4 空调系统和通风

3.4.1 根据航站楼结构、布局和当地气候条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空气流通。

3.4.2 气温适合的应开门开窗,采用自然通风。

3.4.3 采用全空气空调系统的,可视情全新风运行,并开启排风系统,保持空气清洁。应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清洁消毒,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质量、运行管理、卫生学评价和清洗消毒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WS/T935-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396-2012)及执行。

3.4.4 室内温度达不到要求时可降低送风量。人员流动较大时,每天航班结束后,空调系统新风与排风系统应继续运行一段时间。

3.4.5 旅客过于密集时,应根据人群密度,调整通风换气效率,参考附表 1。

3.4.6 摆渡车运行时尽量开窗低速行驶或使用空调外循环,保持良好通风。尽量保持乘客社交距离,通过增加班次降低载客率。

4. 设备及环境消毒

4.1 摆渡车

4.1.1 消毒方法参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共交通工具消毒与个人防护技术要求》(WS 695-2020)执行。

4.1.2 每日停运后进行预防性消毒,采用擦拭或喷洒消毒法,对吊环、扶手、座椅等高频接触物表重点消毒,轮胎不用消毒。

4.1.3 保障国际入境航班的摆渡车,空调滤网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4.1.4 如搭载过可疑旅客,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终末消毒。

4.2 安检区域

4.2.1 安检通道配备手消液。

4.2.2 每日定时清洁消毒,根据人流量调整频次。

4.2.3 每日运营结束后,对安检现场、垃圾桶等区域及设施进行湿式清扫,完成后进行全面消毒。

4.2.4 对重点区域(如:验证柜台、行李整理区域、行李筐、手持金属探测器)和民航安检设施设备进行消毒处理。

4.3 垃圾桶

4.3.1 加强垃圾分类回收和清理,垃圾回收后用含氯消毒剂(500mg/L)喷洒或擦拭垃圾桶。废弃后防护用品应设置专门垃圾桶进行回收,清理防护用品时需注意,收入专用垃圾袋中应扎紧袋口后,对垃圾袋表面喷洒含氯消毒剂(500mg/L)。

4.3.2 如发现可能具有传染性的污染废弃物时,应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理。

4.4 机场公共区域

机场公共区域消毒,应按以下要求或有关部门要求执行。

4.4.1 按需对室内空气、公共环境及物表进行预防性消毒。

根据人流量大小,按不同频次对高频接触物表进行消毒。

4.4.2 旅客聚集重点区域建议每天至少进行两次环境消毒。

4.4.3 如发现疑似、确诊病例或可疑旅客,或发现呕吐物、血液等感染性体液时,需由专业人员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4.4.4 环境消毒操作规程,参考附录 1。

5. 入境客运航班保障措施

入境客运航班保障措施,应按以下要求和有关部门要求执行。

5.1 为搭载可疑旅客及疫情严重国家/地区入境航班的旅客设置隔离等待区域,提供餐食等基本生活保障。旅客下机时至少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旅客离开隔离等候区域后应对该区域进行预防性清洁消毒。

5.2 行李提取处应设立单独行李转盘或直接由候机楼外直接提取,避免与其他航班旅客共同等候行李提取,减少人员交叉。

5.3 为入境航班机组人员设置专门快捷通道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和查验,采用分区域等待,或分时段入境等方式,避免与同机旅客及其他机组混行。

 5.4 入境保障区域的生活垃圾和医用垃圾,消毒后通过专用通道运输转运。如无法设置专用通道转运,应相对固定路线,错峰转运。

6. 入境货运航班保障措施

关于机场进口货物及转运流程涉及的风险分级,参照《运输航空公司疫情防控技术指南》附表 3 中相关规定执行。

6.1 机场货站及存储区域设置

6.1.1 货物转运区域设置

6.1.1.1 从货运航班落地开始,依次为停机坪、卸货区、转运区、货站分拣区、货物存储仓库。对于不同风险和类型的货物,以及货物的转运工具和场所,应区分设置并予以标识。

6.1.1.2 货物从卸货到转运至货站分拣区之前,应区分设置冷链货运、普通货运两条转运动线,两类货运地面转运区域相互不交叉。两类货物转运动线所涉及的操作设备、运输车辆,应区分设置,避免混用。

6.1.1.3 货物到达货站分拣区后,后续拆分、搬运、入库等流程中,应区分设置冷链货物、高/中风险普货、低风险普货三条操作动线。三类货物的操作区域相互不交叉,所涉及的货运操作设备、工具应区分设置,并予以明确标识,避免混用。

6.1.1.4 对于不同货物转运、操作动线的间隔划分,可采取地面划线、围档、栅栏等形式,尽可能做到相互完全物理分离。

6.1.1.5 不同风险的设备和区域,应设立辨识度高的颜色区分标记。

6.1.1.6 对于冷链货运、高/中风险普货运输,应在货物(集装器)装车转运之前,以及货站分拣区,分别设立专门消杀点。

6.1.2 存储区域设置

6.1.2.1 货物分拣储藏时,对不同类型、不同风险的货物分区或分库放置。

6.1.2.2 冷链货物、高/中风险普货、低风险普货,三类货物应分不同区域存放。

6.1.2.3 不同类型和风险的入库货物及对应的库存区域,均应设立辨识度高的颜色区分标记。

6.1.3 冷链工作场所应定期开展新冠病毒外环境标本采样监测工作,采样频次按照机场当地有关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6.2 机场货物转运原则及流程

6.2.1 应根据航班货物类型信息和货运航班风险分级,提前做好交接准备工作。

6.2.2 卸机前消毒人员应对飞机舱门把手进行擦拭消毒。

6.2.3 卸机后至装车转运之前,应完成对货物集装器外表面消毒,之后装车转运至货站分拣区域进行开箱拣货。开箱拆分的过程中,应对货物外包装进行消毒,完成后分别入库存放。

6.2.4 货物装卸、转运、消毒的操作动线中,以两次消毒地点为分隔,由前至后依次视为货物的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不同区域间应予以区分标记。作业时货物不得逆向流动。

6.3 货物预防性消毒原则及流程

6.3.1 应对高/中风险货运航班所卸所有货物(包含冷链货物)的外包装,以及集装器外表面、内壁及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的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

6.3.2 货物外包装及集装器分别进行一次预防性消毒,原则上不进行重复消毒。

6.3.3 需要开箱掏货的,对集装器消毒时,应遵循由外向内的原则,依次对其外表面、内壁及高频接触物表进行消毒。对于易造成腐蚀的材料,消毒后应用清水擦拭或冲洗去除消毒剂残留。

6.3.4 对货物外包装消毒时,应在条件允许时遵循“上—前—左—右—后—下”六个面的彻底喷洒消毒。

6.3.5 对于危险化学品、粮食、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活体动物、精密仪器等不适宜实施消毒的商品,以及无外包装或外包装易造成消毒液体渗透污染的货物,不实施预防性消毒。

6.3.6 对不适宜实施消毒的物品及完成预防性消毒的物品,应分别在外表面加以标识,利于区分识别。

6.4 机场货运设施及环境消毒

6.4.1 货物提取或中转后,根据不同暴露风险,对存储场所、操作设备、车辆等高频接触物表及公共区域开展预防性消毒,消毒频次参考附表 2。

6.4.2 作业环节产生的外包装、塑料薄膜等垃圾须集中消杀、作无害处置。

6.5 消毒液的选择

6.5.1 进口普通货物及相关设备的预防性消毒,可使用含氯消毒液(500mg/L)、过氧乙酸(0.1-0.2%)、复合季铵盐类(1000-2000mg/L)、过氧化氢(1-3%)、二氧化氯(250mg/L)等消毒液。

6.5.2 采用喷洒或擦拭消毒方法,将消毒液均匀喷洒于货物、货运设备的表面或场地表面,以轻微湿润为度,并保证达到作用时间。

6.5.3 其他注意事项可按照《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和货物外包装表面预防性消毒与防护技术指南》(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5 号)的相关要求执行。

6.5.4 关于冷链货物及冷链运输、存储设备的预防性消毒,可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45 号)的相关要求执行。

6.6 其他事项

6.6.1 针对国际/地区客运航班行李预防性消毒标准,可参考进口普通货物消毒规定执行,重点考虑中、高风险客运航班。

6.2.2 作业期间为保证消毒结果可溯源,消毒实施单位应详细记录消毒工作情况,包括消毒日期、人员、地点、消毒对象、消毒剂名称、浓度及作用时间等内容,相关资料和记录应至少存留 2 年。

7. 入境保障地面人员防控措施

7.1 人员分级管理

在入境保障区域内服务的地面人员实行分级管理,按人员暴露风险高低,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个等级,建议分类如下:

7.1.1 高风险岗位人员:与入境旅客或机组有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1 米以内)的人员;与进口高/中风险货物(含行李)、航空器及航空废弃物(垃圾、污水等)以及入境旅客、机组、货物转运(含行李)使用的未经消毒的设施设备有直接接触的人员。

7.1.2 中风险岗位人员:与高风险岗位人员有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1 米以内),以及与高风险岗位人员使用的未经消毒的设施设备直接接触的人员。

7.1.3 低风险岗位人员:在有效防护下与中风险岗位人员存在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1 米以内)的人员。

7.2 人员防控要求

7.2.1 上岗前准备

7.2.1.1 所有参与入境保障地面人员必须实名制管理,全员登记造册,在入境保障相关岗位工作期间不得从事国内航班的地面服务工作。

7.2.1.2 所有入境保障地面人员必须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做到持疫苗接种证明上岗。

7.2.1.3 应为入境保障地面人员配备充足有效的个人防护装备和消毒产品。

7.2.1.4 所有入境保障地面人员应定期参加疫情防控技术培训,包括正确穿戴防护装备、相关岗位防控要求的专业培训,需通过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2.2 执勤期间防控要求

所有参与入境保障地面人员,工作期间应加强防控意识,注意个人防护,避免交叉感染风险,随时关注身体健康状况。

7.2.2.1 个人防护要求

高风险岗位人员至少佩戴 KN95/N95 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一次性医用橡胶或丁腈手套、一次性条形帽。在不影响作业安全的情况下,还应穿戴一次性防护服和一次性鞋套。中风险岗位人员至少应穿戴医用外科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一次性医用橡胶或丁腈手套等。低风险岗位人员至少应穿戴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橡胶或丁腈手套。不同类别人员采取不同防护标准,参考附表 3。

7.2.2.2 个人防护注意事项

(1)佩戴口罩应紧贴面部,双手按压使其完全罩住口鼻。佩戴期间和摘口罩时,手不能触摸口罩外面,避免污染。

(2)口罩被分泌物浸湿或其他污染时,必须立即更换,更换前后均需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3)使用快速手消毒剂或含醇类消毒湿巾,做好手部清洁消毒。当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和眼部。

(4)入境保障区域产生的废弃一次性防护用品应放置于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中,扎紧塑料袋口后,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理。

(5)对于可重复使用的护目镜,每次使用后应进行消毒干燥处理。如果护目镜带有防雾膜,应避免使用消毒剂擦拭,建议先清水冲洗后,在室内无人条件下,使用紫外灯消毒,保持近距离直接暴露照射 30min 以上。

(6)具体防护服穿脱流程参考《运输航空公司疫情防控技术指南》附录 4 执行。

7.2.2.3 执勤期间防控措施

(1)参与入境保障地面人员与国内航班的地面服务人员不得混排,且相互之间的工作动线不得交叉,入境保障地面人员之间减少不必要的直接接触。

(2)工作期间在不影响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参与入境保障地面人员相互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作业时鼓励单人操作,货运人员操作时应避免与货物表面频繁接触。其中货物装卸、转运、分拣、搬运等操作人员应按货运航班风险及货物类型进行区分,分为冷链货运、普通货运人员。两类货运人员应相对固定,避免混排。

(3)入境保障地面人员不得与旅客和其他人员混用公共设施及交通工具。工作餐建议尽量以预包装食品为主,安排工作人员分时段就餐,集体就餐时需设立透明隔板。工作期间乘坐场内交通车前,做好手部清洁消毒,乘车时不得就坐副驾驶区域。

(4)入境保障应固定工作人员、工作区域、工作休息区域、作业设备、场内交通工具,不得混用。机场应为参与入境保障的高风险岗位人员提供专用工作休息区,不同工种间不得在同一区域同一时间段休息,每批人员休息后,及时做好环境物表消毒。

(5)入境保障地面人员在离开工作区域时,应先做好手部清洁消毒,再按顺序更换防护用品。相关作业运营单位应安排专人对高风险岗位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相关作业运营单位应为入境保障地面人员设立穿脱防护服的专门区域。区域应划分为清洁区、缓冲区、污染区,须设有可见标识,并做到物理隔离。清洁区用于穿戴防护服,应设于上述人员进入入境保障作业区之前。缓冲区用于脱卸防护服,应设于上述人员离开入境保障作业区之前。缓冲区应每日进行环境消毒,作业期间消毒频次至少每 4 小时一次,脱卸的防护装备应按有害垃圾清运后集中处理。

(7)人员健康监测

入境保障地面人员应严密关注自身健康状况,主动上报体温及异常状况(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发现可疑症状立即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高风险岗位人员每日上下午各开展 1 次健康监测,中、低风险岗位人员每日开展 1 次健康监测及活动轨迹上报。相关作业运营单位应指定专人每日记录地面保障人员的健康状况。

(8)核酸检测

高风险岗位人员工作期间每隔 1 天开展 1 次核酸检测,每周可采集 1 次鼻咽拭子(代替 1 次咽拭子)标本。根据人员情况轮流安排检测,尽可能做到各高风险岗位每天都有人员接受检测。中、低风险岗位人员工作期间每周开展 2 次核酸检测,每次检测间隔 2 天以上。如机场当地有关部门另有要求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7.2.3 非执勤期间管理办法

7.2.3.1 高风险岗位人员应采取一定工作周期的轮班制,轮班休息期间,前 7 天应规范开展居家健康监测。工作期间应保证集中居住,封闭管理,实行工作地与居住地的点对点转运,严格闭环管理,指定专用通勤车辆,在工作期间不得与家庭成员和社区普通人群接触。

7.2.3.2 中、低风险岗位人员除工作需要以外,应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工作期间不得离开居住地(地级市/区),不得出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5 人)。

7.2.4 离岗流程

7.2.4.1 高风险岗位人员离岗前开展 1 次核酸检测。在离岗后,前 7 天开展居家健康监测,第 2 天和第 7 天各开展 1 次核酸检测。

7.2.4.2 中、低风险岗位人员在离岗后执行健康监测,期间严密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并主动上报体温及异常状况(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健康监测期间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得出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5 人)。如从事国内航班保障工作,应取得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7.3 入境保障区域及设备设施消杀措施

7.3.1 每次入境航班保障完成后,对入境保障区域内旅客接触的环境及车辆、设备设施及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电梯按钮、手推车等)进行预防性消毒工作,对于货运设施及环境消毒按照“6.4 机场货运设施及环境消毒”相应规定执行。

7.3.2 针对入境保障人员在工作期间使用的设备设施及接触的相关区域(如员工休息区、就餐区、集中居住区等),应每日定期进行预防性消毒工作。具体消毒频次参考附表 2。

7.3.3 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呕吐物、血液等感染性体液时,应由专人对相关环境及时开展终末消毒工作。

8. 地面保障人员夏季防暑降温措施

8.1 患有高温禁忌症的人员(如:甲状腺机能亢进、活动性消化道溃疡等)应及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

8.2 高温作业易导致体内盐分与矿物质流失,作业期间应及时补充含盐浓度为 0.1%~0.3%的饮料,饮用时应少量多次,每小时 2~4 杯(500~1000ml)为宜。同时,还应避免饮用过凉的冰冻饮料,以免造成胃部痉挛。

8.3 机坪区域应设置防暑降温点(休息点)、配备防暑降温和急救物资。

8.4 缩短单次连续作业时间,持续高温作业后必要休息时间不得少于15min,休息时应脱离高温作业环境。气温超过37℃时,最大限度减少11时至15时期间在机坪和货运区域的作业时间。条件允许时可根据作业环境和天气条件,予以配备“降温背心”“夏季防护服”等劳动保护用品。

8.5 加强机场应急救护人员、各类执勤人员等的现场巡查。

9. 机场一线人员心理健康管理

一线从业人员为保障航班运行在工作中面临感染风险,应持续做好员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工作,提供并宣传有效的心理健康服务方式,及时平复不良情绪,具体可参考《运输航空公司疫情防控技术指南》“11. 航空人员心理健康管理”相关内容。

10. 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为指导民航一线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口罩、帽子、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品及做好手卫生,掌握疫情防控有关知识和防控技能,我办整理了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的视频,可登陆民航局和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系统(https://ams.caac.gov.cn)相关专栏下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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