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进入立法程序,农旅融合的机遇和问题

乡村旅游 本文作者:周鸣岐​ 2020-07-03 11:00:37
“活的”乡建乡创乡旅产业链才是乡村振兴的成功之道。

从提出到立法,农旅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大有可为

近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包括总则、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组织建设、城乡融合、扶持措施、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共11章76条。其中对乡村振兴中如何发展文化旅游作出明确规定,笔者摘录如下:

在产业发展方面,《草案》第十九条明确,国家支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农村创业园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乡村旅游重点村等的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特色农业、休闲农业、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手工业、绿色建材、乡村旅游、康养和乡村物流、电子商务等乡村产业的发展

在文化传承方面,《草案》第三十一条提出,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传承和发展农业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弘扬传统建造智慧,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整体性保护农村文化生态,挖掘优秀农耕文化的深厚内涵,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

第三十二条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坚持规划引导、典型示范,有计划地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农耕文化展示区、文化产业特色村落,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推动乡村地区传统工艺振兴,积极推动智慧广电乡村建设,积极有序发展乡村旅游、乡村体育产业,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

在城乡融合方面,《草案》第五十三条写到,国家鼓励工商资本到乡村发展与农民利益联结型项目,鼓励城市居民到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养生养老等,但不得破坏乡村生态环境,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由此,文化旅游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将以法律形式确定。细观这几条内容,很多产业互相之间都可以形成联合发展,也为未来乡村振兴的产业联动指明了方向。

从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至今两年多来,乡村振兴始终是中央政策倾斜的重点,其间出台了各项“意见”、“规划”和修法,政策延续性很强,且支持力度在不断加大,可见未来相当一段时间内,农旅融合的乡村振兴项目都将获得国家政策性支持的机遇和红利。

乡村旅游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和现状

乡村振兴的途径有很多种,但限于农村土地和农业产值的局限性,在很多地方,乡村旅游往往是农民脱贫致富最快最有效的途径。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旅游景区周围的村庄和农民都靠着景区而活,开民宿、做餐饮、销售旅游商品,这些旅游伴生的经营大大提高了农民收入。所以乡村旅游表面的财税收入虽然不高,但能产生的就业岗位和社会效益不可低估。 

但我国能带动周边村庄的知名景区毕竟有限,每个省就那么几个,不依赖于景区流量,单独的乡村旅游是否可行?

随着近年来乡村振兴政策的推进,不少地方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乡村旅游的打造,也有不少行业企业到处标榜“乡村振兴、田园综合体怎么做”,但真正能实现良性经营,做出行业影响的案例极少。这又是为什么? 

显然不是钱的原因。现在很多地方一个村投入几千万做“标杆”,请规划公司做规划设计,然后大兴土木,最后却成了一个个“空壳”,只是外观漂亮了,没有游客,农民原来干嘛还是干嘛。不管是旅游产业,还是农业产业,都没有任何的提升。这种项目仅仅是把财政拨款给花掉了,做做表面文章,缺乏运营和维护很快就会衰败,连“政绩工程”都算不上。

乡村振兴固然需要政策性资金投资推动,但建成后形成良性的产业循环,具有自盈利能力更重要,不可能永远靠补贴维持。这就不是光靠砸钱能解决的了。 

政策驱动和发展方向

我认为关键还在于是否能针对不同地域的农村特性,进行系统化产品顶层设计的问题。

村庄虽小,但它也是靠多种细分产业互相联结循环而成。脱离产业,光靠“美”,光靠单一的民宿,是无法真正带活乡村振兴的。乡村旅游与多类涉农产业联动,一二三产融合,才真正给乡村振兴带来生命力。

其中的核心应该是现代农庄,这在很多发达国家比较常见,它即是农产品设计和加工、批发零售的中心,又兼具乡村旅游的功能,展示农村风貌,把食品制作和当地手工业融入其中,赋予了亲子游乐更多的特色“内容”。形成特色品牌后,可以大幅提升农产品溢价,提高周边农民收入。像德国以草莓为主题的“卡尔斯农庄”,日本以猪为主题的“mokumoku农场”等等……

学习国外优秀经验,结合国内在电子商务方面的一些优势,经过系统化设计相信完全可以做到此次立法中提到的“特色农业、休闲农业、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手工业、绿色建材、乡村旅游、康养和乡村物流、电子商务”等乡村产业的集合体。

村旅游与亲子休闲可以有机结合,让城市短时短途高频次的周末亲子自驾游,带来持续的人气。而优质乡创产品也可以摆脱中间渠道,以较低的价格走进城市百姓家,双向获益。有乡村气息、有独特内容,在此基础上再加入一些唯美的乡村民宿,才可能有更多的城市游客住下来,在此消费,带货回家。成为真正“活的”乡建乡创乡旅产业链。

景鉴智库长期以来持续跟踪乡村振兴的相关政策研究、产业发展和各类产品。从2018年起,陆续发表了相关的研究文章,往期详见:《景鉴研究 No.20:从理论到实践,全面剖析田园综合体成功模式》、《景鉴研究 No.18:破虚言看本质——从经典案例分析,探寻田园综合体的发展趋势(万字干货)》。也与很多国内外相关农旅资源和IP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自研产品体系,为助力中国乡村振兴发挥绵薄之力。

*本文来源:微信公众号“景鉴智库“(ID:jjwlzk),作者:周鸣岐,原标题:《景鉴时评:乡村振兴进入立法程序,农旅融合的机遇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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