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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7月16日晚间,中弘股份(证券代码:000979)公告称,公司收到安徽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及董事长王继红、董事会秘书吴学军被出具警示函,主要因两方面原因。
一方面,重大行政处罚事项未及时披露。中弘股份子公司海南如意岛旅游度假投资有限公司近期发生停工、被处罚等重大事项及多笔债务逾期,公司未及时披露;另外,该子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被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罚款3733万元,公司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造成信披违规。
另一方面,募集资金使用不合规。2017年4月份,中弘股份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6.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称补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议案于2017年4月27日通过审议。经查,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使用20.7亿元用于偿还短期拆借资金,但未能在12个月内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违反了相关规定。
这是近期中弘股份第二次收到安徽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5月初,安徽证监局称其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实控人王永红凌驾于公司内部控制之上,干预公司经营管理并直接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导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但公司却未及时进行披露,责令其改正。两个多月后,安徽证监局再次对中弘股份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这次是对中弘股份及其董事长、董秘出具警示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中弘股份表示服从决定,不申请行政复议,并称该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生产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此外,16晚间中弘股份还公告称,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累计逾期债务本息合计金额为43.2亿元,全部为各类借款。公司目前正在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妥善的解决办法,并且在全力筹措偿债资金。
中弘股份在公告中称,公司如果无法妥善解决逾期债务,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可能会因逾期债务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事项,也可能会引起更多的债权人因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而提起诉讼(仲裁),公司可能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将会对公司未来融资产生不利影响,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将加剧公司面临的资金紧张状况,将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并将对公司2018年度业绩产生影响。
中弘股份表示,目前,公司在积极推进公司库存房产销售的同时,正跟多家机构积极商谈资产出售事宜,将通过出售相关资产回笼资金,争取早日偿还到期借款。
上周,中弘股份公告称,其拟出售全资子公司海南如意岛旅游度假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予佳兆业,代价14亿元。此次资产出售减少公司负债81.9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