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用户登录后自动创建账号
登录9月27日,华侨城A(000069)公告称,基于对产业园和文化旅游产业投资的发展战略,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侨城华鑫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投资”)、深圳市华友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华京投资有限公司拟共同设立一支基金—“共青城华侨城华鑫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8年9月25日,上述各方签署了《共青城华侨城华鑫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公告显示,该基金的规模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华鑫投资认缴的出资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华友投资认缴的出资额为人民币200万元、华京投资认缴的出资额为人民币200万元。基金未来将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产业园和文化旅游行业项目公司股权。
据了解,华鑫投资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负责基金日常运营,对外代表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对基金的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置,并接受有限合伙人的监督。
在基金有从投资项目的可分配收入的前提下普通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在分配可分配收入时,原则上按以下顺序:(1)各合伙人按实际出资金额收回投资本金;(2)普通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项下约定收取业绩报酬;3)各合伙人按照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剩余投资收益。
华侨城A表示,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综合考虑目前市场环境,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本次发起设立并投资华鑫一号基金,有助于公司积累基金运营及管理经验,为未来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此外,本次投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风险,在投资决策后的整合过程中存在管理风险、经营风险等无法实现协同效应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