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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北宋东京城遗址报范围好建设控制地带内汴梁小宋城文商旅综合体建设项目的意见》,《意见》称,暂不同意在北宋东京城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汴梁小宋城文商旅综合体建设项目。
同时,国家文物局对河南省文物局所报方案提出修改完善意见,要求加强考古资料的梳理和研究,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全面考古工作,进一步明确拟建项目与顺天门、西水门、汴河及桥梁、内环城道路等遗址的相对位置关系和展示利用影响,进一步说明该项目在文物保护范围内选址建设的必要性,尽量避让文物保护范围,并补充文物影响评估。
以下为国家文物局意见全文: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北宋东京城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汴梁小宋城文商旅综合体建设项目的意见
办保函〔2019〕93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批汴梁小宋城文商旅综合体涉及北宋东京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豫文物〔2019〕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暂不同意在北宋东京城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汴梁小宋城文商旅综合体建设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加强考古资料的梳理和研究,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全面考古工作,进一步明确拟建项目与顺天门、西水门、汴河及桥梁、内环城道路等遗址的相对位置关系和展示利用影响。
(二)拟建项目高度过高,基础下挖深度过深,建筑外观样式与遗址景观风貌和开封市城市形象、历史底蕴不相协调。应进一步说明该项目在文物保护范围内选址建设的必要性,尽量避让文物保护范围。
(三)补充文物影响评估。
二、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另行报批。
三、请你局加强指导,督促开封市人民政府尽快编制北宋东京城遗址保护规划,明确管理规定和具体建设控制指标,妥善解决开封名城保护、文物保护利用与城市建设、民生改善的关系。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