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13家4A景区被通报,5家在丽水

文旅惠报 本文作者:钟煜豪 2019-10-28
浙江省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通报了第二批国家4A旅游景区处理意见,涉及复核检查存在严重问题的13家4A级旅游景区,丽水市有5家4A级旅游景区列入其中。

“此次省里的通报结果,丽水的景区所占比例较高,这与丽水作为浙江省大花园核心区的定位不符,与将旅游业作为丽水战略支柱产业的发展方向不符,与秀山丽水养生福地的区域形象不符,各县(市、区)和相关景区,要充分认识到此次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对区域旅游发展的重要影响,首当其冲,责无旁贷,积极应对。”

据浙江丽水市文广旅体局微信公号10月26日消息,25日下午,丽水市副市长卢彩柳在该市4A级旅游景区处理情况通报会上指出上述内容。这名副市长负责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地方志等方面工作。

稍早前,浙江省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通报了第二批国家4A旅游景区处理意见,涉及复核检查存在严重问题的13家4A级旅游景区,丽水市有5家4A级旅游景区列入其中。缙云黄龙景区和景宁畲乡之窗景区受到警告处理,青田石雕文化旅游区、遂昌南尖岩景区和龙泉宝溪景区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卢彩柳指出,各县(市、区)和相关景区要直面问题,对省里通报的问题照单全收、仔细研究,要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态度做好景区整改提升、提质增效工作。另外,要切实落实整改措施。针对5家存在问题的景区,市、县各级文广旅体局要坚持目标导向,重在问题梳理,列出工作清单,拿出工作举措,立行立改,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同时要未雨绸谬,全面梳理全市所有A级旅游景区、A级景区村庄以及省级旅游度假区等存在的问题,以点带面,对标对表,全程督促指导抓整改、抓提升。要全面梳理分析当前丽水市旅游景区面临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明晰景区发展主题和定位,提升产品辨识度和美誉度。要强化景区持续投入,进行产品和业态更新,决不能脱离市场孤立发展。

澎湃新闻注意到,缙云黄龙景区此前被通报“景区内较多施工装修场地、设施维护较差、多处设施设备损坏、多处可见随意丢弃的垃圾”等,而景宁畲乡之窗景区被指“景区开发力度小,范围仅为一个古村落,缺乏景点打造,忽视专业化的运营管理,品质没有有效提升”等。

*本文来源:澎湃新闻,作者:钟煜豪,原标题:《浙江13家4A景区被通报5家在丽水,分管副市长:照单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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