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意见推进夜间经济发展

文旅惠报 本文作者:王思超 2019-12-0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自治区关于发展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实施意见》提出,以打造“夜美新疆”为主题,着力发展“时尚活力型、商旅融合发展型、便民服务型”夜间经济形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自治区关于发展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实施意见》提出,以打造“夜美新疆”为主题,着力发展“时尚活力型、商旅融合发展型、便民服务型”夜间经济形态,建设一批夜间经济载体,营造开放、有序、活跃、高品质的夜间经济环境,推动各地州市加快形成夜间经济体系,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新疆将以大型购物中心、特色美食街区、著名旅游景点等为中心布局夜间经济业态,打造提升一批示范性强的夜间经济街区。依托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夜间教育培训机构、公园演艺游乐场等,打造文旅消费型示范区;依托可用于夜间消费的街道里巷、封闭市场以及空置商业设施、闲置厂房等,打造百姓生活型示范区。

《意见》还提出,支持和鼓励百万人口以上城市商场、购物中心、文化娱乐等场所,平时营业至23时30分以后,周末营业至零时以后,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假日通宵营业。百万人口以下城市可根据实际需求适当延长经营时间。大力宣传推动“五一星光夜市”“和田夜市”等一批夜间经济载体走出去,扩大知名度,增加吸引力,打造成为国内外知名夜间经济品牌。

据了解,新疆多家滑雪场已推出夜间滑雪项目,以及星空房等产品。陆续还将有多家滑雪场逐步开启夜间滑雪项目,联合附近特色夜市、温泉场所和民宿等推出“滑雪+夜市”“滑雪+温泉”“滑雪+民宿”等产品。

*本文来源:中国旅游报作者:王思超,原标题:《新疆出台意见推进夜间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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