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文旅子公司被诉拖欠货款,总裁苟永平知道吗?

大景区 本文作者:运营商财经网 2020-07-08
谎称拖欠贷款原因为原告方产品质量不达标。

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新华联子公司的裁判文书,由于拖欠工程款,新华联旗下两家公司被供应商告上法庭。

诉称验收设备后钱却没给齐

据裁判文书显示,原告宁波易拓智谱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拓公司)诉被告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新华联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华联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2019年11月6日进行了公开审理。

易拓公司称,2017年10月其与长沙新华联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约定采购机器人生产线设备,总金额为1689829元,履行交付后,长沙新华联公司对设备进行了验收并通过。

但长沙新华联公司未按约度款,仅支付1182880.34元,尚有货款人民币506948.66元未支付,已逾期。北京新华联公司作为长沙新华联公司唯一股东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且不能证明其财产独立,故应承担连带责任。

据此,易拓公司要求判令长沙新华联公司支付货款506948.66元,逾期付款违约金14600.82元,合计521549.48元,北京新华联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辩称产品有诸多问题导致未付款

对此,长沙新华联公司、北京新华联公司辩称,易拓公司的产品存在诸多问题未处理,进而导致部分货款未支付,长沙新华联公司原因在易拓公司对所交货物进行相应处理后,支付剩余货款。

其还称,长沙新华联公司系独立法人,有自主财产,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存在清算及股东抽逃资金的情形,其债务与北京新华联公司无关。

法院判决后真相浮出水面

经法院查明,易拓公司产品并未存在质量问题。

根据协议,长沙新华联公司应在2019年2月18日前支付易拓公司除保修金外的其他货款,长沙新华联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已构成违约。

另根据2019年1月23日双方达成的《工程最终结算协议书》可以认定,机器人生产线应当已于2019年1月23日之前竣工,保修金最迟应于2020年1月23日之前支付。

最终,法院判决长沙新华联公司支付易拓公司货款506948.66元并支付违约金,北京新华联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两公司皆属新华联集团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新华联公司和长沙新华联公司均属新华联集团,2011年7月,新华联地产于深交所上市,并更名为“新华联文旅发展”。公司近年来一直致力于向文旅产业转型升级,以期实现由单一“开发商”向“开发商 + 运营商 + 服务商”的跨越。

据悉,长沙新华联公司是北京新华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是张春华,总经理是张毅,其还是新华联文旅发展公司助理总裁。

北京新华联公司是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董事长、经理兼法定代表人是苟永平,在董事长兼总裁苏波因个人问题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后,苟永平接任总裁一职。

苟永平于2003年进入新华联任职,2011年进入新华联地产板块,同年7月任西宁新华联地产项目筹备组长,2016年4月任新华联副总裁。

*本文来源运营商财经网,作者:方悦,原标题:《独家:新华联文旅子公司被诉拖欠货款,总裁苟永平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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