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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最近东北民航有点热闹。
龙江航空在债务中苦苦挣扎数年后,终于没有摆脱被拍卖的宿命。
但东北终究是与众不同。
在首拍成交后,谁都没想到竟上演了一场碟中谍的戏码。
当大家还在为中标者是谁还在纷纷猜疑时,法院很快宣布首拍流产,其原因竟然是中标者迟迟没有支付剩余款项。
天下竟然有这等人,花6500多万玩个拍卖的游戏?
也许这就是东北,一个神奇的地方。
当龙江航空的二拍还未上演时,东北另外一家不是航空公司的航空公司已多次江湖告急。
此前翼哥曾经写过河北航空的往事。
河北航空是由东北航空改名而来。
历史上的东北航空成立于2005年底,2007年11月8日东北航空首航,首航航班为沈阳-天津-成都。
2010年6月21日,东北航空因资金链面临断裂,四川航空与河北冀中能源集团合作重组东北航空,并将东北航空更名为河北航空。
在在消失5年后,2015年东北航空再度重出江湖。
不过此东北航空非彼东北航空。
在第一波民营航空的大潮中未能获得乘风破浪,让辽宁人耿耿于怀。
当2014年第二次民营航空的浪潮到来后,辽宁自然当仁不让,再度扛起东北航空的大旗。
2014年底,一家名叫辽宁航杰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的民营企业再度披挂上阵,组建了辽宁东南航空有限公司。
在东北的地界起个东南航空的名字,怎么也名不副实。
2015年5月,辽宁东南航空更名为东北航空有限公司。
于是东北航空再度出现在江湖上。
但是这家东北航空公司的命运似乎比上一个东北航空更为坎坷。
根据东北航空发布的新闻:
2015年5月6日,东北航空有限获得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名称并颁发营业执照,
2015年10月20日,通过了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的初审批复并报至中国民航局。
2017年3月,其已拥有3架空客A319飞机,现有9名机长、12名飞行学员、47名乘务人员。
经过几年筹备,东北航空仍没有获得准生证。
此后民航局关闭了新设干线航空公司的大门,但支线航空的大门仍然敞开。
于是东北航空转战支线航空,谋求成立支线航空公司。
2019月1月,出于支线运营需要,东北航空与中国商飞深度战略合作,拟购买15架ARJ21飞机。
在2017年-2018年期间,有关东北航空的报道频频见诸于网络,签约、购机、战略合作,一时间热闹非凡,让许多人对这家神秘的东北航空产生了莫大兴趣。
但直到今天,东北航空仍未飞上蓝天。
此间,东北航空也作了许多的努力。
因为东北航空的创始股东,也就是辽宁航杰教育实际上是从事劳务派遣、职业培训的等业务,其实力可想而知,搞航空显得力不从心。
2016年7月1日,引入北京首都航空作为股东。
2017年11月2日,引入沈阳航空产业集团作为股东。
北京首都航空的背景自然不必提,至少在民航方面具备了一定的专业性和业务实力。
而沈阳航空产业集团则是沈阳国资委旗下的全资子公司。
下图为股权结构图,请横屏观看。
2016年6月,也由东北航空的实际控制人崔杰出任董事长。
东北航空没有起飞,但为筹备航空公司已经投了大量的成本,比如前面所述招聘的飞行人员与乘务人员,不仅要向上家支付不菲的买断费用,即使没有真正飞行,还需要支付大量的薪酬费用。
被拖欠工资,同时离真正飞行遥遥无期,许多飞行人员、乘务员与东北航空打起了官司。
自2019年以来,东北航空发生劳动纠纷近百起,绝大部分是东北航空败诉。
鉴于东北航空现状,因此许多飞行人员、乘务员申请强制执行,但东北航空已无力执行。
因此,自2019年以来,法院对东北航空及其法定代表人发出高达25次限制消费令。
最近一次限制消费令是这样的。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
案号:(2020)辽0103执6864号
东北航空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0年08月18日立案执行申请人鲁薇申请执行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因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单位及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崔杰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如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本院提出申请。如你单位因经营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令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
龙江航空艰难飞了三年,前途未卜。
东北航空尚未起飞,已然陷入泥潭。
东北民航何时展翅高飞呢?
*本文来源:微信公众号“民航之翼”(ID:caacwing),作者:一嘉之语,原标题:《东北航空董事长被限制高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