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邮轮口岸将设出入境双向免税店,推进限时免签

大交通 本文作者:执惠 2016-08-01
​《上海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上周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今日(8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上海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周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今日(8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条例》将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10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创新措施和管理探索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对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总体目标、建设推进机制、发展扶持政策、航运创新措施、航运科技创新、航运运营商环境等进行了规范。

自2006年歌诗达邮轮“爱兰歌娜”号首次以上海为母港运营邮轮航线以来,上海邮轮产业发展已经走过了十个年头。邮轮出入境人数由2006年的8.13万人次增长至2015年的163.6万人次,增长超过20倍。以上海为中心,豪华邮轮可以在48个小时内到达韩国、日本、中国香港、台湾等地,班期密度大,邮轮经济效应明显。并且经过十年的发展,上海港已形成“一港两码头”的国际邮轮组合母港,可以满足各类型邮轮的靠泊需求。上海停靠邮轮艘次和旅客吞吐量一直蝉联全国第一。据预计,2018年上海邮轮港接待能力将翻倍。但行业人士坦言,邮轮经济发展尚存在政策环境、产业链等多个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邮轮产业发展,条例首次明确上海将制定与国际接轨的邮轮旅游服务标准化体系,对票务销售、合同签订、码头服务、旅行社服务、应急处置等环节作出规范。条例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制定上海邮轮产业发展规划,明确相应的推进措施和配套政策;二是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加快在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复制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试点经验和相关政策措施;三是制定与国际接轨的邮轮旅游服务标准化体系,对票务销售、合同签订、码头服务、旅行社服务、应急处置等环节作出规范;四是在邮轮口岸推进实施特定时限内的过境和出入境免签政策,设立进境和出境双向便利的免税购物商店,推进邮轮船舶供应服务便利化,加快邮轮相关服务贸易发展;五是鼓励境内外邮轮公司在本市注册设立经营性机构,开展经批准的国际航线邮轮业务。

对于将邮轮产业纳入法规管理,宝山区滨江委常务副主任王友农坦承,尽管上海邮轮产业近年来取得了一些进展,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成功试运转了境外邮轮物资直供邮轮,但尚未形成常态化操作模式;邮轮港有出境免税店,但没有入境免税店,且规模、品类等都远不能满足每年百万人次游客的需求;吸引了歌诗达、地中海邮轮船舶管理公司落户,但因为无法满足他们的独资要求,过程中经历了不少波折,费了很大力气;今年1月起落实了144小时过境免签,但是与韩国、日本等国家给予邮轮的便利化政策相比,依旧有再进一步的空间。因此,《条例》提出的这些内容,非常具有针对性,有利于我们去研究制定、争取邮轮产业发展的一揽子配套扶持政策,这对于上海邮轮产业的发展将起到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

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副总经理徐珏慧表示,“通过在上海的两个邮轮码头设立进境免税店,合理扩大我国公民需求量较大的免税品种,适度提高免税购物额,可以满足我国居民消费升级的要求,吸引境外消费回流,促进国内消费和税收,进一步挖掘消费对经济拉动作用的潜力,是解决经济增长难题的一个重要出路。”此外,进境免税店的设立,还可以吸引外国人购买中国产品,提升在中国旅游购物的吸引力。

*本文由执惠综合整理自《国际商报》、《新民晚报》、《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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