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密室剧本杀内容管理暂行规定》正式施行,使用的剧本须备案
文旅惠报 2022-03-02

3月1日起,《上海市密室剧本杀内容管理暂行规定》正式施行,上海正式开始对密室剧本杀这一新兴文化业态进行管理。根据管理规定,在上海经营的密室剧本杀场所均须把使用中的剧本向上海市文旅局提交备案。

据了解,此次备案申请工作将秉承“高效便利”的原则,密室剧本杀经营单位可通过场所所在区文旅局提交备案申请材料,各区文旅局将申请材料录入备案系统并核实无误后,将为场所发放备案登记证明。口号方案备案登记证明上列有备案号、经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首次备案日期等信息,并印有一个备案电子标识(二维码),用手机扫描该二维码,即可查询到该经营场所备案登记的剧本信息。同时,企业也可通过一网通办在线提交相关信息后将申请材料快递至所在区文旅局办理备案。

针对企业较为关心的“先经营还是先备案”及“剧本发生变更是否需要重新备案”的问题,上海市文旅局表示,管理规定明确“经营单位应当自剧本上架之日起30日内,将自审后的剧本向所在区文化和旅游局备案登记”。根据此规定,企业可以“边经营边备案”,备案管理不会影响其正常经营。同时,针对产品内容变更,规定明确只有在剧本的故事背景、剧情、角色、对白等内容发生实质性变化的情况下,才需重新备案,不属于实质性修改的无需重新备案。(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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