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管理意见规范露营旅游
文旅惠报 2022-07-11

近日,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了《关于完善露营旅游规范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各县(市、区)政府承担规范露营管理的属地责任,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露营管理承担直接责任,各投资经营单位承担主体责任,游客个人依法依规文明旅游。

《意见》要求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应通过媒体、政府公告等多种途径宣传告知露营活动中的安全风险和法律风险,推荐符合安全标准的露营营地,引导露营爱好者在具有安全保障的地点有序开展露营活动,确保露营旅游安全。该《意见》同时强调,各县(市、区)应对露营营地经常性组织开展联合巡查和联合执法,在节假日、天文奇观日等重点时段,对临崖、临水、密林等重点地段,开展重点摸排和重点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此外,应加强对游客随地露营行为的巡查,对在未经登记备案的露营点擅自开展露营活动的,要立即劝离游客。(江南游报)

# 热搜词 #

新用户登录后自动创建账号

登录表示你已阅读并同意《执惠用户协议》 注册

找回密码

注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