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海南公布重磅方案,多个百亿级文旅地产项目整改措施曝光!

文旅惠报 本文作者:唐飞 2018-05-29
对于这些整改措施,你满意吗?

针对此前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今天上午,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方案》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全面禁止围填海,进一步深化“两个暂停”政策,严肃查处清理违法违规旅游建设项目、房地产项目,永久停止中部生态核心区开发新建外销房地产项目。

《方案》针对万宁日月湾、三亚凤凰岛、海口如意岛、南海明珠人工岛和葫芦岛等违规项目,细化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这些项目中,不少都是百亿级别的文旅地产项目,整改措施也随之一一曝光。

强化海洋生态环保,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海南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12月23日向海南省反馈了督察意见。针对反馈的问题,海南省在整改方面积极推进和督促落实,并研究制定了《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方案》明确,力争到2020年,海南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2%以上,全省城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8%以上,主要河流湖库、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不低于95%,县城以上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方案》提出了6大类21个方面的重点措施,其中包括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肃查处清理房地产项目、推进违规填海造地破坏生态等问题的整改。

1、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方案》提出,2018年底完成校核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工作,将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应划尽划,全省保持33.5%的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和35.1%的近岸海域海洋生态保护红线。

2、严格生态功能区监管。《方案》提出,严肃查处、清理违法违规旅游建设项目、房地产项目、水产养殖、排污口、毁林种植等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加快整治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部分自然保护区违规开发问题,限期完成三亚珊瑚礁、文昌铜鼓岭、文昌麒麟菜、海南白蝶贝等自然保护区的违规开发活动的整改。

3、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提出,全力推进违规填海造地破坏生态、违规侵占海岸带、海水养殖污染等突出问题的整改。全面推行“湾长制”,建立海湾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实施严格的围填海总量控制制度和规范审批程序,除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项目和重点海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外,严禁围填海。严格海岸带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与环境保护要求,全面恢复修复受损的红树林等海岸带生态系统。

其中,针对此前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万宁日月湾、三亚凤凰岛、海口如意岛、南海明珠人工岛和葫芦岛等项目,《意见》称,全面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海,制定“一岛一策”整治方案,限期完成上述区域的整治工作。

而上述要求整改的填海项目中,涉及多家知名房企,如万宁日月岛项目开发主体是融创,海口如意岛的开发主体是中弘控股等。

针对项目整改,海南省还公布了《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围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所提出的56个具体问题,制订了172条整改措施,通过细化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督导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

深化“双暂停”政策,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

海南省公布的《清单》中,针对“一些市县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热衷于搞短平快的速效政绩工程,财政过分依赖房地产,被地产‘绑架’。”的问题,整改措施明确:

①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旅游业、互联网产业、医疗健康产业、现代金融服务业等十二个重点产业,加快培育替代房地产业的支柱产业,逐步减少经济对房地产的依赖;

② 、严格执行《海南省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规定。加强对海岸带、中部生态核心区、滨水(湖库)地带和各类保护区等区域的规划管控,坚决禁止在自然保护区、优质自然岸线、生态脆弱山体等各类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海岸带可开发的一线土地严禁用于开发商品住宅;

③ 、进一步深化“两个暂停”政策(暂停建设、暂停营业),实行商品住宅年度建设指导性计划管理,实行总量控制、有序开发,引导房地产业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提升品质。从2018年起永久停止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四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开发新建外销房地产项目。通过税收分成调控房地产发展,把与房地产关联度最大的土地增值税、契税收入的大部分集中于省级,把其他产业税收的大部分留给市县,倒逼市县发展转型,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与此同时,针对“海南省沿海市县财政对房地产过分倚重,向海要地、向岸要地情况严重,大量房地产、旅游地产集中布局在风景优美的滨海一线,对海洋生态和海岸线自然风貌造成破坏。”的问题,整改措施明确,2018年6月底前,出台《关于加强重要规划控制区规划管理的决定》,上收滨海地区、生态敏感区等重要区域的规划管理权。2019年底前,各市县完成总体规划各开发边界总规、控规编制(修编),实现开发边界内规划管控全覆盖。

此外,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已经依法批准但尚未开工的建设项目,调整为资源消耗低、环境影响小的项目,依据《海南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开发建设管理目录》分区分类管理,或者依法通过收回土地、处置闲置土地、土地置换等方式促使项目退出生态保护红线区。严格将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村庄及农(林)场部(队)及其居民点建设控制在土地利用现状建设用地范围内,不得扩大。

严禁“围海填海”,多家房企项目叫停

截止2016年底,海南省共批准填海造地项目184宗,面积达4043公顷。其中2013年之后年均填海面积达550公顷,约为之前20年年均填海面积的5倍。海南省一些市县在推进填海造地过程中决策不科学、程序不严谨、监管不严格,对局部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或破坏。

对此,整改措施明确,2018年底前,对已批准的184宗围填海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市县决策不科学、程序不严谨、监管不严格的填海项目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局部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或破坏的围填海项目,2018年6月底前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围填海海洋环境影响后评估,2018年底前根据后评估结论制定海域整治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严格控制围填海总量,实施围填海限批,除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项目和重点海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外,严禁围填海,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全面禁止围填海。

针对海南岛内多家房企的填海项目,《清单》逐一提出整改措施:

1、 融创日月岛项目

万宁市日月湾综合旅游度假区人工岛项目总填海面积97公顷,包含日岛和月岛。万宁市政府未组织编制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填海面积为49.1公顷的月岛项目于2015年10月未批先建。

日月岛项目规划图

对于该项目,整改措施包括:责令日岛、月岛项目用海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停止建设;聘请权威机构开展环境评估,2018年9月底前,组织实施生态修复工程;2020年底前,完成所有的生态整治修复工作。同时,2018年9月底前,对万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日岛、月岛项目用海范围内违法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2、 中弘如意岛项目、海航南海明珠人工岛

针对海口市如意岛、南海明珠人工岛等填海项目存在化整为零、省市及相关部门对其越权审批等问题,整改措施主要包括:责令如意岛、南海明珠人工岛等填海项目用海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停止建设,2018年6月底前,完成对项目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聘请权威机构,2018年6月底前完成南海明珠人工岛项目海洋生态环境影响后评价,依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关整改措施,实施生态修复;对如意岛、南海明珠人工岛后续建设项目加强执法监管,确保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海洋环评报告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3、中国交建凤凰岛项目

三亚市凤凰岛以三亚国际客运港和国际邮轮港名义取得海域使用权,实际开发房地产酒店用地远超港口用地。一期填海面积36.5公顷中港口用地仅占5.6%,而住宅用地高达17.6%、酒店用地高达29.9%。

对于该项目,整改措施包括:责令凤凰岛项目用海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停止建设,实施分类整改;聘请权威机构,于2018年底前完成对项目区海洋生态环境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开展生态修复;对凤凰岛周边海域侵蚀的岸滩、海洋生物资源以及珊瑚生态系统进行全面修复。

4、 中汇宏基葫芦岛项目

海口市葫芦岛项目批复用海面积39公顷,位于海口湾海甸溪和龙昆沟入海口,由于离岸线较近,影响河口污染物扩散,附近海湾已成为“臭湾”。海口市有关部门对该项目海域使用权已过期的临时施工便道查处不力,导致附近海域泥沙淤积、水流不畅,加剧了水质恶化。

葫芦岛项目规划图

对于该项目,整改措施提出:责令葫芦岛项目用海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停止建设;加快推进内河(湖)水体整治工程,全面加强雨污分流基础设施建设及增强污水处理能力,确保2018年底前海甸溪和龙昆沟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相应标准,陆源入海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5、 小洲岛度假酒店项目

中央环保督察组此前反馈“三亚市政府2012年至2015年多次干预相关部门对位于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海岸带200米范围内的小洲岛度假酒店项目的执法活动,导致该项目持续违法建设。2016年,甚至授意相关部门为该违法项目补办手续,直至督察进驻期间才慑于压力撤销有关审批。”

整改目标提出,全面清理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具体措施有:2017年10月底前,三亚市已拆除小洲岛度假酒店。2018年1月底前,拆除小洲岛度假酒店项目内的海上施工栈道。2018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用地复垦复绿,恢复修复生态环境。

目前小洲岛度假酒店已拆除。小洲岛度假酒店项目开发主体是三亚小洲岛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此外,文昌麒麟菜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椰林湾海上休闲度假中心、南海度假村人工岛两个项目被暂停建设;三亚洲际度假酒店海上餐厅及游艇码头项目进行拆除;鲁能山海天展销中心、山海天精品酒店被要求今年9月底前拆除或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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