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获海域使用权擅自填海,中弘控股如意岛被罚3733万元

文旅惠报 本文作者:执惠 2018-05-31
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责令如意岛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十一倍的罚款约3733万元的行政处罚,如意岛公司已于2017年11月30日缴纳了全部罚款。

5月30日,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如意岛旅游度假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7年9月19日收到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公告显示,此次受行政处罚是如意岛公司于2016年5月1日开始至2016年6月14日,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擅自在如意岛项目三期工程建设中进行填海占用海域面积 3.2321公顷。

根据决定书,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责令如意岛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十一倍的罚款约3733万元的行政处罚,如意岛公司已于2017年11月30日缴纳了全部罚款。该罚款影响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3733.0755万元。

中弘控股公告中进一步说明,如意岛公司从2014年起一直在向海南省人民政府申报如意岛项目三期海域使用权的审批办证工作,但一直没有完成审批。如意岛项目三期虽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但如意岛公司为了保护如意岛项目一期和二期已填海域不被海浪破坏,对如意岛项目三期相关海域进行了围堰施工等。2017年4月如意岛公司第四次向市海洋局提出申请。2017年5月初海南省海洋厅已受理,目前已完成了如意岛项目三期15个项目的海域论证评审及海洋环评评审工作。下一步,如意岛公司将加快申办如意岛项目三期海域使用权相关手续。

针对此前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5月2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方案》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全面禁止围填海,进一步深化“两个暂停”政策,严肃查处清理违法违规旅游建设项目、房地产项目,永久停止中部生态核心区开发新建外销房地产项目。

《方案》指出,针对海口市如意岛、南海明珠人工岛等填海项目存在化整为零、省市及相关部门对其越权审批等问题。《方案》给出的整改措施包括:责令如意岛、南海明珠人工岛等填海项目用海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停止建设,2018年6月底前,完成对项目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聘请权威机构,2018年6月底前完成南海明珠人工岛项目海洋生态环境影响后评价,依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关整改措施,实施生态修复;对如意岛、南海明珠人工岛后续建设项目加强执法监管,确保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海洋环评报告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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