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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8月22日,大连圣亚公告称,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问询函,要求说明相关项目安排的合理性及对上市公司现金流影响。
根据此前公告显示,公司第七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营口项目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凤仪传媒集团合作发起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等六项议案。其中,董事于国红对上述两项议案表示反对意见。
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营口公司的注册资本认缴及实缴出资情况、营口公司以及营口天沐(营口泰珑悦酒店)与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和资金往来和安排等信息,充分说明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平性。
公告披露,营口公司由上市公司及营口天沐(营口泰珑悦酒店)分别持股80%以及20%,上市公司除了股权质押担保,还需为全部6亿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但营口天沐(营口泰珑悦酒店)仅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根据公司前期临时公告,营口项目前期分别于2016年8月29日及12月12日经董事会审议签署了意向及合作协议,彼时项目预计2017年初开工建设,2018年末竣工交付使用,但截至目前营口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公告披露,营口项目分三期建设,该项目总体能够达到自收自支,预计一期项目投资在7.8亿元以上,项目回收期预计超过9年,而项目贷款期限为8年,营口项目的二期三期是远期设想。
公告披露,公司拟出资5000万元与凤仪传媒集团合作设立合伙企业,用于参与昆明项目的投资和建设。昆明项目前期经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计金额在30亿元以上。
据了解,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54.54%,去年同期为39.95%;流动比率0.47,去年同期为1.05;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549万元,较以往年度明显下降,公司偿债风险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