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禁止景区交通运输与门票捆绑销售

文旅惠报 本文作者:伍策;林溪 2018-10-16
《规则》11月1日起实行,其中明确禁止强制要求旅游者购买各种人身保险和旅游保险;强制将景区交通运输与门票捆绑销售;强制或变相强制捆绑搭售,剥夺旅游者自主选择权等行为。

近日,黑龙江省旅发委与黑龙江省物价局联合发布了《黑龙江省旅游价格行为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规则》11月1日起实行,其中明确禁止强制要求旅游者购买各种人身保险和旅游保险;强制将景区交通运输与门票捆绑销售;强制或变相强制捆绑搭售,剥夺旅游者自主选择权等行为。

据了解,《规则》围绕对“旅游价格行为”的规范,规定了旅游价格的定价形式、经营者自主定价的依据和原则、明码标价规范、旅游景区门票价格行为规则等,明确限制园中园门票,禁止景区门票与其他商品或服务强制捆绑搭售。特别是,专门条文规定了旅行社价格行为规则,包括对“以不合理低价等标价方式或价格手段诱使旅游者与之交易,出行后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旅游者购物及其他消费的价格欺诈等行为”的禁止,从价格行为的角度加强对旅行社不合理低价欺诈行为的规制等。

同时,《规则》规定了行业自律”、“纠纷调解机制”和“旅游市场价格诚信建设”等内容,并在专门条文列举14项禁止行为的基础上,对违法违规旅游价格行为的处罚进行了指引。

*本文来源:中国网,本文作者:伍策;林溪,原标题:《黑龙江:禁止景区交通运输与门票捆绑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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