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发布旅游业扶持办法细则: 新建5A级景区,企业可获奖千万

文旅惠报 本文作者:崔小远 2018-10-19
对南沙区旅游景区新建、改造升级新获得国家AAAAA级、AAAA级、AAA级旅游景区(点)的旅游企业,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300万元、50万元。

新建、改造升级南沙区旅游景区并新获得国家AAAAA级的企业,有机会获得1000万元奖励金。近日,为促进南沙旅游产业发展,南沙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局)发布《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细则》)。

记者注意到,《细则》对推出优质旅游服务的企业给予丰厚的奖励金。其中,对南沙区旅游景区新建、改造升级新获得国家AAAAA级、AAAA级、AAA级旅游景区(点)的旅游企业,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300万元、50万元(同一项目原则上只享受一次奖励,但是同一项目等级提升则可以享受与前次奖励之间的差额部分);对被新评定的国家级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酒店,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

据悉,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4年。《细则》提出,享受扶持办法的企业应承诺在享受本政策扶持后,10年内不迁出南沙区、不改变在南沙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目前,《细则》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若有意见建议,请于10月24日前发到nswgxj@gz.gov.cn,或传真至020-39053310。

为促进南沙邮轮产业发展,南沙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局)还制定了《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邮轮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显示,对在南沙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以南沙为母港的国际五大邮轮公司,将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500 万元。对其他邮轮公司,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1%予以补贴,最多不超过200万元;对在南沙区新设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邮轮港(码头)经营企业,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1%予以补贴,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本文来源:信息时报,作者:崔小远,原标题:《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南沙发布扶持办法细则征意见: 新建5A级景区 企业可获奖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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