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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针对“广州长隆集团旗下多个主题公园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问题而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记者2月26日从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获悉,因长隆集团作出相应调整,公益诉讼的主要诉求得到实现,故广东省消委会已撤诉。该公益诉讼案在2月25日依法结案。
2月18日,广东省消委会就广州长隆集团多个场所存在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问题,代表消费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以身高排除和限制不特定大多数未成年消费者权利的侵害行为;以恰当有效的方式依法给予全部未成年消费者应有的优惠;就其侵害行为在主流媒体重要版面上公开赔礼道歉。
记者注意到,该案成为全国第一起未成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公益诉讼。
据了解,自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后,在广东省消委会的指导下,长隆集团进一步明晰了旗下主题公园各票种和适用条件,更新了官方网站相关内容,将旗下长隆野生动物世界、长隆欢乐世界和长隆飞鸟乐园等主题公园原学生票调整为青少年/学生票,身高达到1.5米及以上的未成年人可购买相关优惠票,并凭本人学生证件或居民身份证验票入园,明确了对全体未成年人的门票优惠。
鉴于此,广东省消委会提起公益诉讼的主要诉求得到实现,不特定相关消费者合法权益获得保障,故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经审核于2月25日裁定准许撤诉。广东省消委会诉长隆集团公益诉讼案依法结案。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本文作者:李青山,原标题:《长隆集团调整未成年人票优惠范围 广东省消委会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