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回复深交所问询:收购东方山水持有的旅游用地价格合理

大景区 本文作者:宗泳杉 2019-10-25
北京文化认为本次收购东方山水持有的旅游用地(商业用地)使用权的价格处于合理区间内。

10月24日,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回复了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就收购北京东方山水度假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山水”)持有的旅游用地(商业用地)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公告显示,公司认为本次收购东方山水持有的旅游用地(商业用地)使用权的价格处于合理区间内。运用土地评估方法中的市场法,对待估地块与成交案例进行土地用途、交易时间、剩余使用年限、区域因素等方面进行对比、调整,还原得到待估土地评估值为8.17亿元(按照宗地面积计算约为 4365.52 元/宗地平方米),高于本次收购的价格。故本次收购东方山水公司持有的商业用地(旅游用地)使用权的价格(按照宗地面积计算约为 4258.24 元/宗地平方米)处于合理区间内。

据了解,北京文化曾于10月14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8.4亿元收购东方山水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东方山水100%股权,东方山水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东方山水合法拥有位于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阁老峪村北18.72万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司将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并结合公司IP资源,打造北京文化密云国际电影文旅项目。 

对于收购土地的具体情况,公告指出,密云电影文旅项目位于北京市密云区,距离密云中心城区12公里,地理位置优越。项目用地面积18.72万平方米,整个项目开发周期为3—5年,主要通过北京文化电影IP,打造影视主题为主的商区+酒店为核心的电影文旅项目,并配套摄影棚、封神之城、多功能影院、亲子类主题乐园、明星餐饮街区、主题酒店等设施。目前公司进行了项目初步设计规划,最终规划建设将在政府整体地段规划批复完成后进行相应调整。

北京文化方面表示,北京文化所属影视传媒行业,主营业务以电影、电视剧、艺人经纪、旅游文化等业务为主。公司坚持“一横一竖,形成大娱乐产业模型”的核心战略,聚焦核心项目,构建全产业链文化产业体系。横向即公司主营业务,公司深耕电影、电视剧网剧投资制作、艺人经纪、新媒体等业务,同时以原有旅游景区业务方面的经验及团队为基础,结合影视文化业务的优势及资源,积极拓展旅游文化业务的发展。公司自转型以来,影视业务快速发展,每年开发影视项目多达十余部,通过电影文旅项目配套建设影棚、导演工作室、酒店会议等设施,有利于公司吸引和整合更多行业资源。

 *本文来源:北京商报,作者:宗泳杉,原标题:《北京文化回复深交所问询:收购东方山水持有的旅游用地价格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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