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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2月26日,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航基础”)发布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进展暨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
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日,海航基 础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未能在一个月内(即 2021 年 1 月 30 日起 一个月内)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等问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13.9.2 的规定,公司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
公告显示,海南省高院已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海航基础及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航机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海南海航迎宾馆有限公司、海航基础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海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海南英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海南英礼建设 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琼中海航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 20 家子公司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管理人。
同一天,法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公告,公告内容为受理海航基础及其子公司重整、债权申报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相关事项。随后,为明确债权申报有关事项,帮助各位债权人顺利申报债权,管理人于2月19日在发布海航基础及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特就债权申报相关问题做出指引。
公告显示,2月10日发布日起,目前已有债权人对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海航集团旗下18家子公司申报债权,申报金额合计约5.1亿元。同时,暂无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英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债权。
其中,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金额共2.1亿元;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获得最多债权人申报,目前已有101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金额1.78亿元。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自 2021 年 2 月 10 日法院发布公告之日起,正式启动公司及子公司债权申报登记和审查工作,债 权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