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发布旅游消费维权提醒:呼吁游客对“不合理低价游”说“不”

文旅惠报 本文作者:昆明日报 2021-03-19
将持续实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22条措施”和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

3月17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旅游消费维权提醒,呼吁游客警惕低价旅游团,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近年来,云南省持续实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22条措施”和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多措并举整治“不合理低价游”,旅游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投诉处置效率大幅提高。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不合理低价游”现象,云南省一方面从源头开展治理,加强与各网络平台工作联系,探索建立合作机制,主动从源头约束低价信息,另一方面,大力实施“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加强督导、确保退货机制落地落实。并对旅行社和导游管理体制机制进行研究,寻求破解旅游市场低价游问题的方法途径。

消费者如何避免掉入“不合理低价游”陷阱?省文化和旅游厅呼吁游客,警惕低价旅游团。选择旅行社和产品线路时,优先选择服务标准和品质,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同时,游客还可以对比云南主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参考成本价,理性消费,择优出行。游客在云南旅游途中遭遇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与组团社联系,并积极配合旅行社妥善处理。也可以拨打12301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话、云南省24小时旅游投诉电话0871-96301,或通过“游云南”App“我要投诉”功能进行投诉维权。

*本文来源:昆明日报,原标题:《云南发布旅游消费维权提醒:呼吁游客对“不合理低价游”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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