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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近日,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旅游企业纾困的通知》。《通知》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降低文旅企业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暂时退还的旅游服务 质量保证金延长至2022年2月5日前返还。
《通知》提出,鼓励各在青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创新金融产品,加强 对民营小微旅游企业的信贷支持,提升旅游企业信用贷款发放占比。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旅行社,鼓励金融机构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按照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2021年,全市具有独立法人的旅行社以公司名义到银行申请并获得的贷款,小微企业单户贷款1000万元以下、非小微企业单户贷款 5000万元以下的,按照年化利率1%给予6个月的贷款贴息。
《通知》还提出,设立全市重点旅行社专项纾困资金,出台实施细则,对复工复产快、履行社会责任多、市场认可度高的旅行社按照缴纳社保的员工数、主营业务收入各50%权重进行打分,综合排名前30名的旅行社予以奖补。其中,1—5名给予30万元奖励、6—10名给予20万元奖励、11—30名给予10万元奖励。
2021年度,对组织外地游客在青住宿的旅行社给予奖励。住 宿花费1000元/人天—3000元/人天的奖励5元/人天,3000元/人天—6000元/人天的奖励10元/人天,6000元/人天以上的奖励15元/人天。
《通知》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