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严防借影视基地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

产业投资 本文作者:执惠 2022-03-10
《意见》指出,把握好发展与规范的关系,实行正面激励与负面纠偏“两手抓”。

3月7日,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消息,《关于促进影视基地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于近日印发。《意见》由国家电影局、广电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强调,要坚持正确方向,把握影视创作生产的意识形态属性,加强对影视基地内拍摄制作业务的把关和管理;坚持因地制宜,立足我国影视产业发展阶段和各地区资源要素禀赋,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控制总量、提高质量。

《意见》指出,坚持突出主业,准确把握影视基地的产业定位,以服务影视创作生产为核心,合理控制配套产业规模,严防借影视基地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坚持典型引领,把握好发展与规范的关系,实行正面激励与负面纠偏“两手抓”。

《意见》还要求,影视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影视基地相关标准和规范,加强内容监管、行业指导、示范引领和宣传引导。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对影视基地项目的监管,在审批之前征求省级以上影视主管部门的意见,对未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的及时予以纠正。

版权声明
执惠本着「干货、深度、角度、客观」的原则发布行业深度文章。如果您想第一时间获取旅游大消费行业重量级文章或与执惠互动,请在微信公众号中搜索「执惠」并添加关注。欢迎投稿,共同推动中国旅游大消费产业链升级。投稿或寻求报道请发邮件至执惠编辑部邮箱zjz@tripvivid.com,审阅通过后文章将以最快速度发布并会附上您的姓名及单位。执惠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看法,不代表执惠观点。关于投融资信息,执惠旅游会尽量核实,不为投融资行为做任何背书。执惠尊重行业规范,转载都注明作者和来源,特别提醒,如果文章转载涉及版权问题,请您及时和我们联系删除。执惠的原创文章亦欢迎转载,但请务必注明作者和「来源:执惠」,任何不尊重原创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追责。
本文来源执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评论
后发表评论
最新文章
查看更多
# 热搜词 #

新用户登录后自动创建账号

登录表示你已阅读并同意《执惠用户协议》 注册

找回密码

注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