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乡村旅游促进办法(草案)》,后续将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公布施行。
在推进乡村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办法》注重规划引导,对乡村旅游资源进行全面普查评价、有机整合、系统提升,要求编制乡村旅游专项规划;注重产业融合,加强乡村旅游产业与文化、农业、体育、教育等产业融合发展;注重绿色转型,要求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规定,推动节能降碳技术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应用;注重集群化发展,支持创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景区村镇、等级乡村民宿等品牌,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