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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国外经验,看中国的“全域旅游理论与实践”

本文作者:王兴斌 2017-06-20
有人说“全域旅游”是“世界旅游发展的共同规律和总体趋势,代表现代旅游发展的新方向,纵观世界著名的旅游目的地,无不是全域旅游发展的典范。

近日《中国旅游报》报道,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在法国波尔多,与法国旅游部门负责人举行工作座谈,就进一步加强中法全域旅游、结对交流、旅游投资、旅游航空、旅游小镇、旅游安全及邮轮旅游、美食旅游、海滨旅游合作等进行了交流。李金早局长在德国巴伐利亚调研了当地发展全域旅游的理念和实践,以及厕所的建设和管理情况。

李局长考察法、德旅游发展经验,介绍中国旅游发展情况,对加强旅游国际合作、提高中国旅游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无疑是件好事。从报道中看出,无论是考察外国经验还是介绍中国做法,“全域旅游”是他最关心的。

本人从事旅游教学研究30余年,看过几本外国学者写的旅游著作,退休后也自费去了30多个国家观光,还没有见到外国“发展全域旅游的理念和实践”。当然,外国人没有说的,中国人也可以说;外国人没有总结的,中国人也可以帮他们总结,不能妄自菲薄。

在“全域旅游”问题上,本人在去年6月写的《我为什么不赞成运动式的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一文说过:

“笔者对“全域旅游”一直持审慎的态度,主张对“全域旅游”的内涵、外延和实现方式进行充分的探讨。2015年9月2日《中国青年报》刊载我的短文《点赞“全域休闲”,存疑“全域旅游”》:2020年举行的北京世界休闲大会的主题“休闲提升生活品质”,倡导“全域、全季、全民休闲”的理念,“推进休闲在时间、空间、主体方面全覆盖。这个大会必将普及国民休闲权利的理念,促进城乡休闲设施的完善,推动国人休闲品质的提升”。“倡导全域、全季、全民休闲,是个福音,惠及平民百姓;发动“全域旅游示范区”评比大赛,‘用全域旅游的概念来布局旅游产业发展,发挥全域旅游对生产要素布局的导向作用’,是否有这种立竿见影的效果,不妨耐心观察” 。至今笔者仍坚持这个观点。

退一步而言,如果使用“全域旅游”这个概念,大致内容可这样理解:具有宜居宜游的优良自然生态环境,安全、诚信、守法、亲和的社会生态环境;完善的立体化的交通网络、设施与服务,准确、即时、多功能(咨询、订购、付款、退款、投诉等)的智能化旅游信息服务;自然、文化和社会资源得到合理、适度的利用与维护,可持续地提供观光、度假和特种旅游产品,同时滿足本地居民和各种游客群体的休闲需求,无论团队行还是散客行都畅通无阻。一句话,这就是人们经常说的“旅游目的地”概念。”

李局长考察的法、德两囯大多数地方,无论城乡,几乎都能做到这些,说它们是“全域旅游”也未尝不可,甚至说是“全域旅游示范区”也未尝不可。不过,请不要忘记,即使在那里,无论是本国居民还是外国客人,作为休闲人一定到处都以找到各类休闲的环境、场所和项目;作为旅游者,不会无目的地的“无景点”旅游,一定会选择他(她)喜欢的景点、线路和区域,即使是度假也一定会选一个他(她)想去的目的地。如果李局长自费去欧洲旅游,也一定会沿着一定的线路、选定一个或几个目的地,完成一次有限的旅程,决不会自已掏钱来一次“无景点”旅游。

更重要的,在介绍中国 “如火如荼”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运动时,请不要忘记:

欧洲这些国家早完成了工业化和城市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上没有城乡差别、地区差别。我在欧洲小镇看到,即使是乡间小镇各种休闲设施也相当完善,这些休闲娱乐健身设施首先和主要是为本地居民配置的,当然同时也为游客服务,但不是刻意为游客建造的,除了小镇的旅游信息中心。

这些国家的文化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都市旅游、慢域旅游、工业旅游、购物旅游、科教旅游、修学旅游、体育旅游、康养旅游……等全面开展。旅游与各行各业自然融合,是在各行各业发达的基础上在市场经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不是政府的“旅游+”或“+旅游”“号召”下“评比”出来的。

这些国家在农业现代化和工业现代化的基础上实现了服务业现代化,第三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例、第三产业就业人口占就业总数的比例、城镇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例都在七、八成以上,中等收入群体占人口大多数,人均GDP在4~7万美元之间,是“橄榄”型而不是“金字塔”型的社会结构。那里也有贫穷人,我也见到过乞丐,但占人口的比例很小,而且有失业津贴,甚至可以拿了失业津贴到中国阳朔、丽江来度假。

这些国家国民休假有制度保障,法国早在1934年就有带薪体假立法,半个多世纪前普及了带薪体假制度。国民休闲权利意识十分普遍,政府官员与老百姓一样带薪体假制度。现英国女首相梅去年担任首相后,就与丈夫一起徒步旅游一周。休闲度假已真正成为大多数人的生活的一部分。

这些国家法制完备、市场有序,在民法、商法中都包括了旅游者的权利、旅游商业规范等。游客有难,“非旅游警察”不会坐视不管。大多数居民遵纪守法、有礼貌、热情待客。

如果说它们是“全域旅游的典范”,这就是它的社会经济文化基础,如果没有这个基础,“全域旅游”不过是空中楼阁。而这个基础是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态文明长期、渐进、全面发展的成果,不是靠政府的“政策”催化出来的,也不是由政府先制订“标准”、号召地方“创建”出来的,更不是政府哪个部门“评定”、授牌的。

有人说过“全域旅游”是“世界旅游发展的共同规律和总体趋势,代表现代旅游发展的新方向,纵观世界著名的旅游目的地,无不是全域旅游发展的典范。瑞士、新西兰、法国、西班牙、澳大利亚等著名的旅游胜地,都是纯净的生态、优美的环境、风情浓郁的美丽小镇和乡村、高品质的旅游区、美丽风景道、特色旅游要素的集成””。如果真是如此,请不要忘记,他们是如何做到这一步的。

期待李局长把法、德“全域旅游”的经验带回来,在中国的土地上生根、发芽、成长、结果。

*本文作者:王兴斌,执惠专家作者,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原旅游科学研究所长、教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旅游报特约评论员,主要著作有“旅游忧思录”、“中国旅游客源国概况”、“中国出入境旅游国家(地区)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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