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批特色小镇“地产化”:应强制退出

大景区 本文作者:马常艳 2019-03-04
一些地方出现借特色小镇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现象,要严防小镇建设“地产化”,建立健全退出机制,确保小镇建设应有的成色。

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民进福建省委会主委、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严可仕在接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些地方出现借特色小镇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现象,要严防小镇建设“地产化”,建立健全退出机制,确保小镇建设应有的成色。

严可仕指出,近年来,国家有关部委把规划建设特色小镇作为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先后出台一系列文件,大力予以推动,有力促进了各地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但从福建等地推进情况看,特色小镇规划建设还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定位有偏差、要素保障不充分等问题。

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他列举说:有的地方简单地把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等戴上特色小镇的“帽子”充数,存在“政绩工程”的苗头;一些地方缺乏紧扣产业需求、掌握优质资源的高品质开发运营主体,特色小镇未能突出“特”的优势;一些地方出现借特色小镇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现象,突出表现为房地产商通过包装“科技小镇”“农业小镇”等项目,低价拿地开发,特色小镇变成了“地产小镇”。

为进一步加强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凸显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严可仕提出四个方面建议:

一是坚持因地制宜,注重科学规划布局。特色小镇规划建设要充分考虑周边城市竞争、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围绕“小而精”“小而强”的目标,扎实推进“多规合一”,统筹谋划特色小镇建设的规模和空间布局。

二是加强政企合作,准确把握角色定位。地方政府要强化市场化运作思维,把主要精力放在强化小镇建设规划引导、营造制度环境、提供设施服务等方面,不搞“大包大揽”,更不可越俎代庖。要注重以创建规划为导向,引入央企、国企和大中型民企作为投资运营商,避免加重政府债务包袱。

三是依托资源禀赋,做优做强主导产业。产业发展是特色小镇建设的关键和支撑,地方政府应坚持产业建镇,立足“特而强”,发掘最有基础、最具潜力的特色产业,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产业生态。要突出集聚效应、紧凑效应,依靠产业集聚人口、发展经济、提供服务,真正以产带城、以产兴城。

四是把握发展方向,严防小镇建设“地产化”。各地政府要充分考虑特色小镇吸纳就业和常住人口的规模,从严控制房地产开发,主动抵制特色小镇“地产化”。要把好特色小镇建设招商关,合理确定住宅用地比例,重点对产业发展、盈利模式和运营方案进行把关,同时,向社会公开规划、招商、运营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对于某些小镇获得特色小镇称号后,转向房地产开发获取更多收益,要实施强制退出。

*本文来源:中国经济网,作者:马常艳,原标题:《全国政协委员批特色小镇“地产化”:应强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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