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家大院5A级景区被“摘牌”,背后的私有化大起底

文旅惠报 本文作者:执惠 2019-08-01
乔家大院私有化背后的利益纷争。

文化和旅游部7月31日通过其官方网站公告,文化和旅游部对复核检查严重不达标或存在严重问题的7家5A级旅游景区处理,其中,给予山西省晋中市乔家大院景区取消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处理。

乔家大院“有多肥”?

乔家大院始建于清代乾隆年间,最初只是乔贵发(乔致庸的爷爷)所建的一个筒楼,而后由乔全美(乔致庸的父亲)盖了现在的“老院”,乔致庸当家后大兴土木,使四座院落正好位于街巷交叉的四角。光绪中晚期,社会动荡不安,乔致庸的两个儿子就把经过院子的街巷买下,在四周围起高10米、厚3米的砖墙,还设有专供瞭望的阁楼,形成了一座全封闭的城堡式建筑群。占地面积约为10642.4平方米的乔家大院,共6个大院,20个小院,313间房屋。

作为山西七大5A级景区之一的乔家大院,始建于1756年,是明清晋商翘楚、闻名海内外的商业资本家乔氏家族的宅院,其以“富甲华夏”、“汇通天下”而闻名于世,更有“皇家有故宫,民宅看乔家”之说。2014年11月,乔家大院文化园区正式被评定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乔家大院文化园区包括乔家大院“在中堂”、“德兴堂”、“保元堂”、“宁守堂”、“乔家花园”及昌源河国家湿地公园6个景点,关键还是“四堂一园”。

乔家大院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民间建筑方面。“皇家有故宫,民宅看乔家”这句话充分体现出乔家大院的珍贵之处。乔家大院的建筑设计充分考虑当时的社会、文化环境。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二级博物馆,里面有些珍贵的文物如“万人球”、“犀牛望月镜”、“九龙灯”等让现代人了解晋中一带的风土人情和文化习俗。

其次是晋商文化。乔家大院作为晋商大院的代表,与渠半城堪称“双璧”,其价值与内涵自然体现在晋商文化上,晋商所创造的辉煌曾一度影响到中国的历史进程,其文化精髓不仅仅是晋商先辈们艰苦创业,教育后代的过程以及其的成功对现在的借鉴意义,更是晋商所饱含的一种爱国情怀。另外,票号其实是中国最先采用现代企业制度的地方,如职业经理人制度、高管人员股份激励制度等,秉承诚信经营理念,对当代中国企业仍有借鉴意义。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乔家大院发展旅游业可以增加国民收入。乔家大院最早开发是北面的两个院子,门票是3角钱,去得人很少,全年收益不过几千。随着《大红灯笼高高挂》、《乔家大院》等热播剧的播放,乔家大院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前往,2006年的五一黄金周接待游客数38.8万人次,实际旅游总收入1500多万元,是当初的千万倍。在这个土地贫瘠、工农业都不发达的山村里,乔家大院就是一根救命稻草,是带领当地村民发财致富的一条路。

乔家大院背后黑幕

1.贱卖风波

乔家大院被卖了,21亿你就能拥有一个乔家大院?

2007年,乔家大院曾谋求引入民营资本接管,但遭遇景区员工、村民的抗议被叫停。这场风波缘起祁县远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重庆中昊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作为甲乙丙三方签订的《祁县乔家大院旅游景区投资开发建设项目合作意向书》。

在这份意向书中,祁县远大投资有限公司以乔家大院经营权评估作价入股,乙丙方则以货币出资入股,甲乙丙三方股权比例分别为25%、50%、25%,共同成立“山西乔家大院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乔家大院及周边地区的项目规划建设与经营管理,经营期限20年。

拟成立的新公司注册资金4000万元,按照意向约定,新公司前期投入2亿元,每年6月30日前上缴县财政1000万元文保管理费。剩下的收益按股权比例分配。同时,除乔家大院经营收入以外,景区新建商铺销售收入、相关产业的物业管理费、停车场收益以及景区古建修复区建筑物的经营收入,都将归新公司所有。

这意味着全国重点保护文物单位乔家大院的经营权将被转让。而《文物保护法》第十条规定: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的事业性收入,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挪用。第二十四条规定: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餐馆游览场所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

因此,祁县政府的这份意向书也被认为与《文物保护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有关“坚决避免和纠正过度开发利用文化遗产,特别是将文物作为或变相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违法行为”的文件精神相抵触。

另外,当时的乔家大院由于《乔家大院》这部剧的热播,已经吸引很多游客前去参观游览了,我们可以算一笔账:2006年乔家大院旅游收入达到2900多万元,2007年虽有回落,也达2300多万元。而乔家大院这几年每年用于文物维护、人员工资以及宣传等经费加起来不过1000万元左右。

大院目前门票40元,已准备上调,如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门票收入很可能翻番。就算大院今后每年收入2500万元,新公司获得经营权20年后,仅这一项收入就达5亿元。这么一算,乔家大院亏了,亏大发了。

2.转让违法

在签订《祁县乔家大院旅游景区投资开发建设项目合作意向书》才让员工知晓这个事情,员工们对文物经营权的转让和自身未来身份及福利待遇方面存在担忧,与县长产生争执。

乔家大院的员工通过手机、传真、发帖等方式向山西省政府、山西省文物局以及全国各地媒体反映祁县政府的越权和违法问题。由于有员工为此上访,加之社会舆论的高涨,引起了国家文物局的高度关注,责成山西省文物局联合晋中市文物局尽快调查解决。2007年12月26日,调研组到祁县调查乔家大院事件。

得出如下结论:一,此举(转让乔家大院经营权)违反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单位不能作为企业经营,更不能私自转让;二,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门票收入属事业性收入,应该完全用于文物保护,而在意向书中,约定每年只上交政府1000万,也不合法。

对祁县政府对乔家大院周边地区的整治工程,调研组不反对,但绝不允许在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之内搞建设或改变文物形态;保护范围之外搞建设,也要结合保护区内的文物风貌。

调研结束后,经营转让被省文物局暂停。

3.资方背景

2015年末至2016年初,山西景世恒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山西景世”)通过股权转让及一次增资,以6620万元的价格拿下了乔家大院开发公司32%的股权,成为新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山西景世还支付了3000万元的人民币商标使用费。祁县政府旗下的山西新祁旅游有限公司(股权由“祁县国有”转让而来)股份占比只剩下了13%。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乔家大院刚刚升级为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2015年,山西景世、金惠农贸易与祁县就乔家大院景区综合开发进行过合作,合作金额高达15亿元;且在控制权转让后不久,2017年6月27日,公司成功挂牌新三板。

这前后之间步步连环的动作,不由得让人感慨山西景世等公司对于时机把握之精准。那么,这家公司背后,又是谁呢?

目前,景世恒华的实际控制人唐凯还在京凯睿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在北京日升昌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经理、法定代表人。

除此之外,乔旅公司公司披露,包括景世恒华在内,唐凯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多达7家,其中5家为投资管理企业。根据工商资料发现,7家企业均有唐凯的出资,累计出资额在1.4亿元,且成立时间全部在2015年5月之后。

这表明,离开武警部队的唐凯,在待业大半年后,在陆续成立了7家企业,累计出资额在1.4亿元。2016年3月,唐凯再出资5520万元,拿下乔旅公司45%的股权。

唐凯背后的财富还不仅如此,与当地煤炭老板存在多重关联。

在股转书中,乔旅公司还披露了唐凯近亲属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其中,既有晋中市榆次融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市榆次华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这样的金融机构,还有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晋中市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西凯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煤炭资源开发业务的晋中市榆次华晋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业务的晋中瑞森投资有限公司,甚至还包括榆次森博幼儿园、晋中颐善园养老院等社会服务业务。

根据相关资料查阅上述企业工商信息,发现在上述企业的股东名单或高管名单中,均有一名名为唐银龙的自然人。在唐凯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日升昌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唐银龙出资70%,为执行董事。此外,在晋中市榆次区政府网站上公布的榆次区2010年度功勋企业家名单中,唐银龙以华晋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身份在列。

在唐凯独资控制的景世恒华成立初期,唐凯通过唐彦刚、梁润生代其持有景世恒华100%股权,直到2016年10月才解除代持。

工商资料显示,在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中紫金煤业有限公司里,也有一名为唐彦刚的自然人,担任董事职务。晋中紫金煤业高管变更一栏显示,唐银龙在2015年时为晋中紫金煤业副董事长。

晋中紫金煤业股东名单显示,晋中瑞森投资有限公司为持股17.5%的股东。晋中瑞森投资执行董事为唐银龙。晋中瑞森投资的监事范伟,与乔旅公司现任董事长同名,该董事长为唐凯控制的景世恒华选派。

4.引人深思的超编

乔家大院在2002年的编制就定下来是50个左右,随着时间的推移,目前人数在逐步上升,现在正式工已达128人,另有临时工20人,平均一个院子近30名员工,严重超编,只好采取半天工作制。根据资料显示,之前有人举报现任馆长自2003年上任后乔家大院人员越精简越多,正式工累计增加了37人,很多人在大院领工资,却从不上班,而是在外经营自己的生意。举报信中还提到馆领导每人收取2万元牟取私利,并将自己的亲友安排进大院。

“乔家大院每年用于文物维护的费用不到100万元,而人员开支明账显示就有400多万元。”

5.祁县旅游公司股东问题

祁县旅游公司里有很多当地县领导,还涉及分红问题。根据李丁夫在《新民周刊》可知,县领导入股这笔钱主要是为了发动社会募集资金,领导股份小,只起到带头作用不谋私利。但是众所周知,自古要官商分家,而且这笔钱在后期查证过程中发现还存在分红现象,这个问题未得到正确的处理,敏感问题依然存在。

祁县旅游发展公司并非国有独资企业,股东中祁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占有股份88.77%、祁县房地产管理所4.2%乔家堡村委1.27%另有18名身份颇为敏感的个人股东。这18人中排在前列的是乔家大院馆长王正前以及王正前的弟弟王正喜、乔家堡村的支部书记乔俊海分别投资10万元,各自占有1.27%股份,担任乔家堡村委会主任的乔俊海的弟弟乔俊川占有0.26%股份。

根据调查发现,从当时的祁县县委书记、县长、副县长到旅游局局长、副局长都在这18人之列,至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占有的股份则多为0.06%,股本5000元。

对于这份名单,通过王正前、乔俊海的采访记录可知,两人均承认并坦言公司2003年成立后有过两次分红,他们俩一次分到8000元,一次7000元,兼祁县旅游发展公司董事长的副县长李友忠2006年车祸身亡后再未分红。

6.债务不明

根据调查资料发现,2006年,乔家大院收入2940万元,馆内人员、宣传、文物维护等费用共开支1390万元;2007年,收入近2300万元,馆内开支1100万元。仅这两年,乔家大院每年盈余都达1000多万元。一个蒸蒸日上的文保单位何以出现亏空,以致连职工养老保险都一直无法交上?盈余的钱用到哪里了?

以2007年为例,本应盈余的近1200万元中,350万元被用于祁县的大型演出活动,380万元被县财政划走,偿还历史债务本息450万元。

2006年,本应盈余的1550万元中,县演出活动经费160万元,县财政划走300万元,偿还历史债务本息800万元。与2007年不同的是,2006年的支出中多出了用于支付祁县旅游发展公司八卦宫门票部分的160万元,以及用于乔家堡村停车场修建的195万元。

乔家大院2003年前累计欠款1329万余元,其中银行贷款830万元,乔家宾馆工程欠款273万余元,门票印刷、景区规划、广告等合同协议欠款168万余元;2003年后乔家大院又欠银行贷款780万元。

根据账单显示,乔家大院累计欠款高达2100多万元,村民反映这些贷款本身不应该是乔家大院的。县里要修建乔家宾馆,让乔家大院贷款;要修停车场,让乔家大院贷款;要对大院外围乔家堡村整改,也让乔家大院出钱,2004年,县里又决定让乔家大院承担已经划拨给祁县旅游发展公司的乔家花园的改造费用,为此大院贷款480万元。

这些项目没有一项是关于文物保护的,一个好端端的乔家大院就此为外单位背负上了巨额贷款,还至今日还欠银行贷款510万元。

7.乔家大院pk乔家堡村

乔家大院与乔家堡村多年来也一直为利益问题时有交锋,并在最近一年来逐步升级。乔家大院与乔家堡村争夺导游业务,一个宣讲、一个导游,业务中存在一定冲突,最终发生争执,由副县长调停解决归乔家堡村负责。乔家堡村的乱搭乱建以及宗教文化的传播从另一方面来讲影响着乔家大院的形象。

8.乔家大院商标使用权

在2002年,“乔家大院”这四个字已经被乔俊海个人注册。乔俊海解释,注册是为了保护“乔家大院”这个牌子,“当时已经有酒厂使用乔家大院字号,大院又没有提出申请,我觉得有必要申请保护下来。”

乔俊海当时注册了16类,迄今已扩展至48类,他说,祁县政府当时也对此提出异议,后来他与县政府达成共识:凡是政府项目,凡是有利于祁县发展的,这四个字政府免费使用。

不过,乔俊海也透露,他下一步计划开发“乔家大院”品牌的豆制品、醋,王立丰质疑:“这是利用国家文物无形资产牟取私利,这个商标应该收归乔家大院。”

乔家大院私有化起底

1.股权转变及私有化

祁县县志记载,乔家大院1966年成为中共祁县县委党校,而在此之前分别被用做祁县政府的办公地、人民医院,甚至是粮仓。1985年,祁县人民政府利用这所古宅成立了祁县民俗博物馆,乔家大院的开发也从此展开。

随着《大红灯笼高高挂》公映后,乔家大院的发展蒸蒸日上,1993年祁县民俗博物馆被祁县县委县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1996年被升级为地级文明单位,同年也被省旅游局命名为山西省十佳旅游景点,乔家大院当年的门票收入也达到近330万元。《乔家大院》这部电视剧的播出使得乔家大院这所大院大红大火起来。

随着2006年《乔家大院》的热播,山西省晋中市祁县的乔家大院,已经成为国内外闻名的旅游景点。在大的政策背景和发展的需要下,顺应山西国有景区改革,祁县将民营资本引入国有景区,国有控股变成国有参股,而在中堂属于不可变卖或转让文物,因此改制不涉及中堂。

2007年12月20日,代表祁县政府的“祁县远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重庆两家公司签订合作意向书,三方计划成立新公司,乔家大院所有权归县政府,经营权归新公司所有。

新公司的经营期限是20年,景区门票收入全部归新公司,新公司每年向祁县政府交付“文保管理费”1000万元。其余收益按照股权进行分配,国有股份仅占25%。

祁县远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代表县政府经营管理乔家大院。

但是,乔家大院景区职工及所在地乔家堡村村民认为此举涉嫌“贱卖国有资产”,无视他们的权益。2008年1月,国家文物局、山西文物局等文保部门,以乔家大院的经营权作价入股、把乔家大院作为企业资产交由公司经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为由,叫停该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条规定: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等事业性的收入,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第二十四条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

乔旅公司,主营业务为乔家大院旅游景区的开发与运营,负责对乔家大院文化园区“德兴堂”、“保元堂”、“宁守堂”及“乔家花园”的投资、开发及经营。

股转系统披露的转让书显示,乔旅公司成立于2008年,由上海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祁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及祁县乔家堡旅游景点开发有限公司3家企业共同出资。成立之初,乔旅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公司章程规定注册资本分两期缴纳,第一期1200万元,剩余资本在两年内缴清。

首期注册资本中,上海盛富认购840万元,在乔旅公司持股70%;祁县国资公司、乔家堡旅游分别出资240万元、120万元,持股20%、10%。彼时乔旅公司大股东上海盛富,后改名为盛富泛亚集团。而乔旅公司的股权转让记录显示,在2009年,盛富泛亚将67.5%的股权分别转给祁县国资公司、乔家堡旅游。

转让后,乔旅公司由祁县国资公司持有77.5%股权,乔家堡旅游持有20%,盛富泛亚仅持有2.5%,乔旅公司成为国资控股企业。乔旅公司称,盛富公司之所以退出,是其认缴但未实缴到位的部分乔旅公司股份无法实缴出资。乔旅公司披露的资料显示,盛富泛亚集团的法人代表、董事长为单九良。盛富泛亚更为人知的,是其旗下投资的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公司。

2015年,昆明泛亚依托稀有金属交易平台,包装出“日金宝”、“日金计划”等类似理财产品,最终因资金问题而停止兑付,导致22万投资人本金无法赎回。

盛富泛亚退出7年之后,祁县国资再度为乔旅公司找来新的“接盘者”。当地国资由控股转为参股13%。

2016年3月,山西景世恒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5220万元,从新祁旅游手中竞得乔旅公司45%股权,取得控股地位,并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新祁旅游由祁县国资委控股。“至此,公司由国有控股公司转为国有参股公司。”转让说明书称。

景世恒华成立于2015年10月,是由一名为唐凯的自然人独资设立的企业,唐凯一人出资1.2亿元,100%控股。

此后不久,乔旅公司在2016年8月引入外部投资者增资,将乔旅公司注册资本由4000万元增加至1亿元。其中,景世恒华增资1400万元,北京水木华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增资2300万元,北京新星艺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增资1200万元,北京星睿天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增加货币出资 1100 万元。

根据资料发现,水木华光、新星艺达,工商资料显示其均成立于2016年7月11日,注册地址也为同一地;水木华光由自然人张四平独资成立,新星艺达则由王寅慧一人出资。

张四平与唐凯,或存在关联。唐凯在北京日升昌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经理、法定代表人。而在该公司出资人中,同样有一名为张四平的股东,占股3%。

增资完成后,景世恒华持股32%,成为乔旅公司第一大股东;水木华光持股23%、新星艺达持股12%、星睿天诚持股11%;原第一大股东祁县国资,仅通过新祁旅游持有13%,位列第三大股东。

乔旅公司称,唐凯可以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目前来看,乔旅公司最近两年开始盈利。国资退出控股之前的2015年,乔旅公司盈利了511万元,而且在2014年升级为国家5A级景区,“景区知名度显著提高”。

公开报道显示,2015年11月,祁县与山西景世恒华等公司,就乔家大院景区综合开发项目举行签约仪式,“项目总投资为15亿元人民币”。

几个月后,景世恒华就成了“乔家大院”的新主人。

2.私有化背后的利益纷争

任何改革都意味着原先利益格局将被调整,热门旅游景区作为地方性稀缺资源,必然伴随着一批“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景区吃景区”的人群。祁县作为农业大县,致富机会和手段相对缺乏,每年吸引200万人次游客的乔家大院显得尤为珍贵,如果景区的改革触动既得利益人群的蛋糕,将不可避免产生阻力。

山西景世恒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持有乔家大院32%的股份,为控股股东。北京水木华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持股23%,山西新祁旅游有限公司持股13%;北京新星艺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持股12%;北京星睿天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持股11%;晋中市金惠农贸易有限公司持股8%。

根据乔家大院的股权变化可以看出私有化背后的利益争夺很是激烈。景世恒华最后成为“乔家大院”的新主人。

3.内忧外患,分崩离析

乔家大院内有股权变更,持股私有化。外有乔家堡,紧盯乔家大院这块大蛋糕。

例如乔家大院所在的乔家堡村民打出“乔家大院宝贵遗产村民共享”的横幅,某种程度上将乔家大院视为自家“金山”。自乔家大院旅游开发以来,乔家堡村民将景区作为主要增收来源,通过“马路市场”、餐馆旅店、交通服务、导游团等赚取远超种庄稼的收益,甚至“乔家大院”的商标都被乔家堡村民抢注。

兜兜转转十余年,乔家大院由国资变为民营,背后的私有化利益纷争越演越烈。现如今,乔家大院5A级景区被“摘牌”,其未来走向又将会变成什么样呢?

*本文来源:微信公众号“文旅帮”(ID:wenlvbang),原标题:《乔家大院5A级景区被“摘牌”,背后的私有化大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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