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违规,国旅联合被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警示

大交通 本文作者:王真真 2019-08-16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8月14日,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旅联合”)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简称“《决定》”)。

《决定》显示,国旅联合对去年与厦门当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厦门当代”)的一笔股权交易,未及时披露后者逾期付款原因和付款安排,且上述款项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

2018年7月4日,为进一步巩固、夯实主营业务,国旅联合拟向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当代投资”)或其指定第三方出售公司所持有的中农国联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简称“中农国联”)49%的股权。因中农国联刚成立不久,其股东中农批(北京)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与国旅联合双方均未全部出资,且中农国联未实际运营,国旅联合与当代投资将交易价格定为2000万元(即国旅联合实际出资额)。因当代投资与国旅联合当时的第一大股东厦门当代拥有同一实际控制人,该项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2018年7月6日,国旅联合与当代投资指定的第三方厦门当代签署《关于中农国联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厦门当代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先行支付500万元股权转让款,在中农国联工商变更后30日内支付剩余的1500万元股权转让款。2018年8月24日,国旅联合将中农国联49%股权过户到厦门当代名下,但厦门当代一直未能支付股权转让款,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出现逾期付款情形后,国旅联合并未及时披露厦门当代逾期付款的原因和付款安排。

记者注意到,在江苏监管局下发警示函之前的8月7日,国旅联合曾发布关于出售中农国联股权交易进展的补充公告,公告显示,截至公告发布日,国旅联合未收到厦门当代2000万元的股权交易价款,且未对逾期付款原因等进行披露。

国旅联合成立于1998年,是国内较早一批旅游上市企业。2018年6月29日,原股东厦门当代与江旅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厦门当代将持有的国旅联合14.57%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江旅集团。这部分股份已于今年1月16日完成过户,江旅集团正式入主国旅联合,成为控股股东,国旅联合实际控制人由当代资管实控人王春芳变更为江西省国资委。

*本文来源:新京报,作者:王真真,原标题:《信披违规,国旅联合被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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