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旅游局释放OTA改革信号

本文作者:法制网 2015-09-22
9月20日国家旅游局召开“旅游互联网”大会后,也正式发关于实施“旅游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通知。在这份通知中,为构建开放包容的“旅游互联网”环境,共部署了10项重点工作和5项保障措施:破除影响市场准入行业政策障碍;鼓励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参股并购;推动信息数据开放加强信用监管;鼓励企业海外并购开拓国际市场。

9月20日国家旅游局召开“旅游互联网”大会,有关负责人透露该局日前已正式下发关于实施“旅游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将率先实行旅游行业互联网准入零负面清单制度,允许各类互联网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旅游行业。

破除影响市场准入行业政策障碍

在这份通知中,为构建开放包容的“旅游互联网”环境,共部署了10项重点工作和5项保障措施,旨在为在线旅游业全面松绑。

其中,不但此前备受关注的在线旅游租车、在线度假租赁被重点提及,而且还提到一些新业态,比如:在线旅游购物模式和手机餐厅服务模式。

通知指出,要大力发展在线旅游新业态,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整合私家车、闲置房产等社会资源,规范发展在线旅游租车和在线度假租赁等新业态。创新发展在线旅游购物和餐饮服务平台,积极推广“线上下单、线下购物”的在线旅游购物模式和手机餐厅服务模式。

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以旅游需求为导向的在线旅游创业创新。国家旅游局每年认定一批国家级“旅游 互联网”创客基地,推出一批国家级“旅游互联网”创客示范项目。为支持在线旅游创业创新,通知要求,要落实国家放宽在线度假租赁、旅游网络购物、在线旅游租车平台等新业态的准入许可和经营许可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旅游互联网”创新政策试点,破除影响互联网旅游市场准入、数据开放、行业政策障碍,研究适应互联网旅游新兴业态发展的税收、保险政策。

鼓励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参股并购

互联网经济离不开配套的金融政策支持。为此,通知明确,要推动“旅游互联网”投融资创新,大力推广众筹、PPP等投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介入“旅游 互联网”领域,加快“旅游 互联网”创新发展。

通知指出,鼓励旅游企业和互联网企业通过战略投资等市场化方式融合发展,构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品牌和投资相结合的发展模式。鼓励各类互联网资本和市场主体平等开展市场竞争,依法开展参股并购,支持培育互联网旅游龙头企业发展。积极争取将旅游列入国家“互联网 ”重大工程包,争取相应资金政策支持。

通知强调,鼓励各级旅游部门加大对云计算服务的政府采购力度。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打造在线旅游第三方支付平台,拓宽移动支付在旅游业的应用。推进旅游与互联网金融合作,发行实名制国民旅游卡,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推动信息数据开放加强信用监管

大数据时代,要提升“旅游 互联网”创新能力,尤其需要在旅游公共信息建设方面加大力度。

为此,通知强调,要加大旅游公共信息的互联网采集和运用,推动旅游公共信息数据向社会开放。建设好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统一受理、分级处理的旅游投诉处置机制,健全旅游公共产品和设施、旅游投诉和旅游救援等公共信息网络查询服务。运用互联网开展文明旅游引导,定期发布游客不文明旅游行为记录。积极运用互联网开展旅游应急救援。加大对互联网旅游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等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

鼓励企业海外并购开拓国际市场

此次行动计划的出台,有着一个不容忽视的特殊背景,那就是一方面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另一方面,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日益明显——2013至2014连续两年,中国旅游产业对GDP直接贡献超过7%,对GDP综合贡献超过10%。

不过,另一组数据也同样令人瞩目。数据显示,中国已连续3年在出境游人数和购买力均排名世界第一。根据世界旅游组织数据,2013年中国就以近1亿人次出境旅游,成为世界第一大出境客源市场。同时中国也以境外旅游消费1020亿美元,超过美国和德国,成为世界第一。

在这一形势下,海外市场已成为中国旅游业必须争夺的蛋糕。为此,通知强调,支持互联网旅游企业拓展海外合作。要发挥驻外旅游办事处作用,支持旅游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与互联网旅游企业共同在海外推广互联网旅游中国品牌和中国服务,构建跨境旅游产业链体系,增强中国旅游全球竞争力。

版权声明
执惠本着「干货、深度、角度、客观」的原则发布行业深度文章。如果您想第一时间获取旅游大消费行业重量级文章或与执惠互动,请在微信公众号中搜索「执惠」并添加关注。欢迎投稿,共同推动中国旅游大消费产业链升级。投稿或寻求报道请发邮件至执惠编辑部邮箱zjz@tripvivid.com,审阅通过后文章将以最快速度发布并会附上您的姓名及单位。执惠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看法,不代表执惠观点。关于投融资信息,执惠旅游会尽量核实,不为投融资行为做任何背书。执惠尊重行业规范,转载都注明作者和来源,特别提醒,如果文章转载涉及版权问题,请您及时和我们联系删除。执惠的原创文章亦欢迎转载,但请务必注明作者和「来源:执惠」,任何不尊重原创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追责。
本文来源法制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评论
后发表评论
最新文章
查看更多
# 热搜词 #

新用户登录后自动创建账号

登录表示你已阅读并同意《执惠用户协议》 注册

找回密码

注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