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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等部门提醒:警惕旅游传销陷阱

本文作者:周科 王学涛 2015-10-27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山西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陆续发布警示,谨防旅游传销陷阱。传销具有两个明显特征:一是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二是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

近日,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山西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陆续发布警示,谨防旅游传销陷阱。

山东消协近来接到不少咨询电话,称某一旅游公司在网上宣传搞旅游直销,价格诱人,很想体验一下,但又感觉像是传销,担心上当受骗。

经查,一些网站打出宣传广告称,将O2O电子商务+旅游+服务管理+赚钱等结合在一起,让大家快乐旅游,廉价购物,轻松赚钱,颠覆传统旅游。

还有公司采取入会会员制,要求消费者以576元入会费加入其公司,然后以发展会员来提成作为个人收入,并没有提到实质性的旅游产品,只是强调必须入会,然后层层发展会员,发展越多,提成越多。

山东消协表示,传销组织者及其经营者往往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

山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近来也陆续接到保险公司及美容院客户的旅游投诉举报,反映一些推销人员以保险送旅游、购物送旅游,旅游直销、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超低价等形式和方法,诱导老年人或者贪图便宜的旅游爱好者,参加港澳等地旅游。

据分析,传销具有两个明显特征:一是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二是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

有关部门提示消费者,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克服贪欲,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提高警惕和自我防范意识,莫入传销歧途。一旦发现有类似传销活动,应及时向所在地工商部门或公安机关投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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