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在旅途之二:旅游行思录》新书独家连载(57):珠三角旅游合作探究

旅游行思录 本文作者:任国才 2020-04-14 11:02:28
一个中国旅游人行走中国考察世界的所见所闻和所思所想。

*景域驴妈妈集团副总裁任国才先生的新书《任在旅途之二:旅游行思录》已在执惠官网独家连载,此文为第五十七篇截止2019年11月底,任国才先生在旅行中考察了国内34个省份、270个地市州、1000个区县市以及国外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在积累了数百篇旅行游记,拍摄了数万张旅行照片的同时,也写作了近百篇旅游专业文章。为纪念到达中国1000个区县市的里程碑,任国才先生将十多年来对旅游行业的思考研究文章精选成册,于是有了《任在旅途之二:旅游行思录》。

全书文章共69篇,一线真实体感、持续研究之果,多点连线成面,其间所思所得可为从业者之参考。此亦是执惠连载之义。

合作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流,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趋势。现代旅游业的发展离不开区域合作,加强区域旅游合作,是旅游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亦是区域旅游发展的新动力。

一、“珠三角”概念的解释

“珠三角”的概念最早起源于九十年代初,九十年代后期,在“(小)珠三角”的基础上出现了“大珠三角”的概念。2003年,又提出来了“泛珠三角”的概念。至此,“珠三角”实际上涵括了“小珠三角”、“大珠三角”、“泛珠三角”三个不同层面既相互区分又紧密关联的概念。

(一)“小珠三角”

“珠三角”概念首次正式提出是1994年10月8日,广东省委在七届三次全会上提出建设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由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惠州9个城市组成,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广东“珠三角”或“小珠三角”。“小珠三角”面积为24437平方公里,不到广东省国土面积的14%,人口4283万人,占广东省人口的61%。2003年“小珠三角”GDP总值达11450.9亿元(1383.5亿美元),占全国GDP的10%。

(二)“大珠三角”

“大珠三角”有两个不同的概念,一指“小珠三角”和港澳,另一是指粤港澳。目前通常所说的“大珠三角”就是指广东、香港、澳门三地构成的区域。“大珠三角”面积18.1万平方公里,户籍总人口8679万,2003年GDP总值3287亿美元。以经济规模论,“大珠三角”经济总量相当于长三角的1.2倍。

(三)“泛珠三角”

“泛珠三角”包括珠江流域地域相邻、经贸关系密切的福建、江西、广西、海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和广东9省区,以及香港、澳门2个特别行政区,简称“9+2”。“泛珠三角”面积200.6万平方公里,户籍总人口45698万,GDP总值52605.7亿元(6356亿美元)。其中,9省区面积占全国的20.9%,人口占全国的34.8%,GDP总量占全国的33.3%。

二、珠三角区域合作背景

珠三角区域合作经历了从“小珠三角”到“大珠三角”再到“泛珠三角”的过程,呈现出从松散走向紧密、从经贸合作走向全面合作、从双边合作走向多边合作的特点。

 “大珠三角”概念在学术界已经讨论多年,但在实践中进展缓慢。CEPA签署前后,“大珠三角”区域合作迅速升温,粤港澳开始积极着手加强内部的全面合作,并联合对外推介“大珠三角”区域概念。港珠澳大桥落成后,香港至澳门及珠海两地的陆路距离将缩至30公里,行车时间不超过1小时,粤港澳100多个城镇都将纳入3小时车程辐射圈,香港、澳门、珠三角将整合为一体化的大都市圈。

“泛珠三角”从概念提出到实质性合作仅花了不到一年时间。2003年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首次提出“泛珠三角”构想;2003年8月8日,粤、闽、赣、湘、桂、琼、川、滇、黔九省(区)计委主任聚首广州,就促进泛珠三角区域共同发展初步达成共识;10月11日,第一届泛珠三角信息产业厅局长联会在广州举行;11月11日,泛珠三角区域创新合作第二次会议召开;11月29日,泛珠三角交通发展研讨会在穗召开;12月2日,首届“珠江区域经济合作论坛”在穗举行;2004年3月,十个省区市签订《泛珠三角经济圈九省区暨重庆市道路运输一体化合作发展议定书》; 2004年6月1日至3日,由内地九省(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9+2”)政府联合主办的首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在香港、澳门、广州三地举行,共同签署《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正式全面启动。

三、珠三角旅游合作历程

区域合作,旅游先导。早在珠三角区域合作正式启动以前,珠三角旅游合作已经先行一步。随着珠三角区域合作的突破,珠三角旅游合作迅速推进。

(一)“小珠三角”旅游合作

“广深珠”旅游线路是“小珠三角”旅游合作的先导,也是至今为止依然火爆的旅游线路。早在“珠三角”概念提出之前,广州、深圳、珠海之间的旅游合作已经开始,广州的岭南文化+深圳的特区风貌、主题公园+珠海的滨海风光组成了一条独具特色的旅游线路。“珠三角”概念提出后,广州、深圳、珠海合力打造“旅游金三角”,以三个城市为核心,整合周边城市,形成了“活力广东”的灵魂。

(二)“大珠三角”旅游合作

早在1993年,粤港澳的旅游合作机制便正式启动,三地的旅游合作从联合推广旅游产品,到共同打造“一江珠水,三颗明珠”的国际旅游品牌,再到资源共享、市场共享、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建造“粤港澳旅游信息平台”,尤其是“144小时便签”和港澳自由行,三地旅游合作走过了几个关键性的阶段。现在,三地间的客源互动也在进一步加强。港澳游客占广东接待的入境游客的80%以上,而广东游客则占港澳接待的国内游客的六成以上。    

百业携手,旅游为先。2003年6月29日《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签署后,粤港把推动两地旅游合作作为突破口。2003年7月28日,率先开通了东莞、中山、江门、佛山4市个人赴港旅游。8月20日,广州、深圳、珠海、惠州4市随后开通,居民赴港热情高涨。2004年5月1日广东省21个市全部开通,所有广东人都可个人赴香港、澳门旅游。截至2004年7月底,广东省已办理个人旅游签注数550多万,其中赴香港签注逾300万,赴澳门签注258万。目前,持个人旅游签注已赴香港人数约260多万人次,澳门约220多万人次。据不完全统计,广东人在香港旅游消费人均达到5000港元以上,对刺激香港经济有直接的、明显的作用。

(三)“泛珠三角”旅游合作

“泛珠三角”包括的内地9省区,总体来看也是内地旅游业比较发达的地区。9省区中的广东省,旅游外汇收入多年来都居内地31个省区市的首位;福建省一直居于第4、5名的位次,云南省居于前10名内的位次,广西居于前10名左右的位次;四川、海南、江西、湖南和贵州,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当地政府发展旅游业的积极性很高,旅游业发展势头十分强劲。2002年,9省区旅游外汇收入合计达76.86亿美元,占当年全国旅游外汇收入总额的37.7%。9省区的旅游资源极其丰富多彩,我国在世界上具有垄断优势的顶级旅游资源,很多都赋存于9省区内。无论是发展观光旅游、度假旅游还是特种旅游,9省区都有明显的优势,而且,9省区紧邻港澳,毗邻东盟,四季都可以旅游,发展“泛珠三角”旅游合作,具有十分广阔的前景。

2004年6月3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签署,第四条“合作领域”涉及到旅游在内的十大领域。对于推进泛珠三角旅游合作,《协议》明确提出:“各方支持全面推进区域旅游合作,共同研究制定区域旅游发展战略和市场开发策略;建立区域旅游信息库;构建区域旅游网络营销系统,创建旅游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共同策划和推广区域精品旅游线路,树立区域旅游形象,打造区域旅游品牌。”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一举突破了省区之间旅游合作的行政束缚,泛珠三角省区之间旅游合作出现了井喷:

Ø  2004年6月4日,广东省和湖南省签订了《粤湘两省旅游发展合作协议》。

Ø  2004年6月23日,广西与广东高层在广州签订了《两广旅游交流合作协议书》。

Ø  2004年7月14日,9省的旅游部门代表签署“泛珠三角旅游合作协议”。

Ø  2004年7月26日,泛珠三角地区首次横跨三省、深层次旅游合作的结晶——“红三角旅游护照”横空出世!

Ø  2004年7月27日,福州、长沙、广州、海口、桂林、贵阳等14城市旅游局长及香港旅游业协会负责人在深圳共同讨论并通过了《泛珠三角区域城市旅游合作协议》。

Ø  2004年9月29日,在香港举行的美国旅行社协会及泛珠三角区域旅游交流会上,泛珠三角9省区及香港、澳门首次以整体形象推向国际旅游市场。

Ø  2004年9月30日,广东、福建、江西省的十三个城市签订了旅游交流与合作协议。

Ø  2004年10月1日,由广西桂林、梧州、贺州及广东广州、佛山、肇庆两省(区)六市签署的《无障碍旅游区共同守则》正式实施,泛珠三角首个无障碍旅游区形成。

四、珠三角旅游合作探究

梳理珠三角旅游合作历程,珠三角旅游合作首先在空间上实现了从“小珠三角”到“大珠三角”再到“泛珠三角”的拓展;其次,在旅游合作内容上从简单的客源互送逐步扩大到旅游规划、开发、管理、协调、人才、信息等全方位的合作;再次,从合作机制上从最初的双边协商过渡到制度性的多边合作。

(一)旅游合作基础

区域合作的基础主要是协同效应与互补效应。协同效应是指合作各方具有一定的共性,相互组合产生叠加作用,提高整体价值和效益。这一共性可能是地缘上的,也可能是文化上的,也可能是交通上的。互补效应是指合作各方具有独特的难以替代的个性,组合在一起可以产生鲜明的特色。在区域旅游合作中,协同效应和互补效应同时起作用,共性是合作的基础,个性是合作的要求。

“小珠三角”区域内,共性和个性并存,城市旅游合作起步较早。“广深珠”旅游线路既有各个城市的鲜明个性,又共同凸现了珠三角的独特的经济社会魅力。“大珠三角”历史上同属一个文化生态区与自然生态区,人文旅游资源与自然旅游资源具有相承性、互补性、叠加性,香港是国际化大都市和亚洲“动感之都”、“购物天堂”,澳门是中葡文化的交汇地,异域风情浓郁,是博彩旅游中心,广东则是中国人文的窗口和最具活力的地区,粤港澳既有鲜明的个性又有自然和人文的共性,因此,具备打造国际级的“旅游金三角”的基础。“泛珠三角”区域的9省区和港澳,大多与珠江水系有或多或少的联系,在文化上有着众多的相融性,9省区的旅游资源极其丰富多彩,我国在世界上具有垄断优势的旅游资源,很多都赋存于9省区内;无论是发展观光旅游、度假旅游还是特种旅游,9省区都有明显的优势,而且,9省区紧邻港澳,毗邻东盟,四季都可以旅游,发展“泛珠三角”旅游合作,具有十分广阔的前景。

(二)旅游合作内容

珠三角旅游合作的内容日益丰富,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6个方面:

1、旅游产品合作

“广深珠”旅游线路是“小珠三角”旅游产品合作的典范。 “泛珠三角”旅游产品合作空间巨大,跨省区整合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可以形成面向不同市场的丰富的系列产品。如广之旅对“泛珠三角”区域的旅游资源进行了重新梳理,在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推出了“好邻居、大串门”系列线路近100条,包括“泛珠三角”各省区的绿色生态旅游线路、红色旅游线路及蓝色休闲线路等,针对不同市场,推出长者团、学子暑假旅游产品、度假旅游产品等。

旅行社大力整合跨省区旅游资源,推出各种适合团队的跨区域旅游线路,相关省区的旅游部门也积极开展旅游资源整合,推出适合散客的新型旅游产品。

2、旅游客源合作

旅游客源合作一直是珠三角旅游合作初期的核心,也是目前旅游合作的重点。“泛珠三角”的其他8省区与粤港澳三地互为主要旅游目的地和客源输出地的合作发展格局也早已形成。根据广西、湖南两省区组织的国内旅游抽样调查显示,2003年,广西接待广东游客达500万人次,占其接待的区外国内游客总数的23%;湖南共接待广东游客530万人次,占其接待省外国内游客总数的近三成。同时,广东是海南的第一大国内游客客源市场,广东游客占海南接待的省外国内游客的18%。泛珠三角省区内进行客源合作,互送客源,投入成本低,经济效益显著,具有广阔的合作空间和巨大的合作潜力。

2004年7月,在首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上,粤湘两省旅游局率先许下诺言,从2004年起,每年两地都将互送客源600万人以上。广东的广之旅一口气和四个省份的合作伙伴签订了合作协议,包括与海南国际旅行社签订《“上山下海玩转海南”合作协议书》,与昆明海外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飞进香格里拉”中甸包机合作协议书》,与四川峨眉广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粤川旅游大联盟”合作协议书》,与湖南广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千车万人游湖南”合作协议书》。

3、旅游投资合作

“泛珠三角”经济发展不平衡,粤港澳经济发达、旅游企业实力比较雄厚、社会资金充裕,而“泛珠三角”其他8省区旅游资源非常丰富,但由于缺乏旅游开发资金和专业技术水平,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较低。应积极鼓励粤港澳旅游企业参与其他8省区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产业要素建设,鼓励跨区域的旅游资本运作,进行投资、收购、兼并重组,充分利用当地优秀的旅游资源和廉价的劳动力,迅速扩展企业发展空间,提升企业规模实力。对旅游企业实行国民待遇,鼓励旅行社在泛珠三角无障碍设立分支机构,开展连锁经营,真正实现互为目的地、互为客源地的多赢发展战略。

4、旅游品牌合作

粤港澳三地已经建立了联合对外推介机制,通过公共媒体宣传、联合举办论坛、招商、推介等活动,联手推介“大珠三角”区域经济概念,共同把“大珠三角”打造成为国际知名旅游区,目前,粤港澳“大珠三角”旅游区目前已成为国际旅游市场的一个品牌。

从“大珠三角”到“泛珠三角”,在“9+2”框架下,借助港澳平台,与港澳联手向海外推介“泛珠三角”区域品牌,已经成为“泛珠三角”各省区的共识。。“泛珠三角”应在整合优势旅游资源和产品的前提下,加强旅游品牌的策划和运作,努力打造旅游目的地品牌、旅游产品品牌、旅游企业品牌等一系列品牌,通过著名旅游品牌的培育和鲜明旅游形象的塑造保障区域旅游的快速发展。与此相应,应积极进行整合营销,设立泛珠三角洲旅游集散中心和散客咨询服务中心,构建“泛珠三角”区域的统一旅游信息网络平台和营销网络。

5、旅游管理合作

旅游管理合作的核心是破除地方保护,打造无障碍旅游区。主要内容包括:促进各省、区在旅行社、饭店和景区管理培训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信息交流,加快实现各省、区旅游网站的相互链接和信息互动,共享旅游信息资源,利用互联网等高科技手段建立客源推荐网站;建立各方旅游质量管理、接受旅游投诉和应急事件处理热线电话,建立“黄金周”期间预测预报及重大事件通报制度;清除跨地区设立旅行社、旅行社组团和地接实现“一竿子插到底”的无缝衔接、旅行社导游跨地区带团、自驾车旅游的障碍等等。

6、旅游人才合作

港澳地区发展旅游业历史悠久,旅游管理经验丰富,管理水平比较高,这是其宝贵的资源,内陆9省区应充分借鉴其成功的经验,引进其旅游业管理人才和先进的管理理念、方法、手段,在旅游业的宏观、微观层面上,提高旅游业的管理水平。一方面,内陆9省区可分期分批选派优秀业务骨干到香港进行学习和培训,香港也可选派旅游管理人员来内地9省区工作,尽快培育一支精通国际旅游业务、熟识旅游运作的旅游管理队伍,以人才的接轨推动观念、理念、管理、信息等各方面的更新和融合;另一方面,可向香港派送中低层专业人员,以缓解香港旅游业人力资源短缺的困难。

要建立泛珠三角地区旅游人才信息网络,设立统一的旅游人才市场和旅游劳动力市场,淡化户口等制约因素,为旅游人才的自由流动提供平台和环境。加强导游资格考试等人才培养工作,把泛珠三角的旅游人才作为主要对象加以培训。

(三)旅游合作机制

“小珠三角”旅游合作主要由广东省政府和广东省旅游局推动,但由于旅游合作内容相对单一,旅游合作成效有限。

粤港澳“大珠三角”旅游合作涉及三种体制(特别行政区、经济特区、其他地区)、三种货币(人民币、港币、澳币),政策因素成为影响旅游合作的主要因素。每一次的政策解冻(如144小时便签、内地个人港澳自由行等),都迅速推进了粤港澳旅游合作的深入。粤港、粤澳联席会议是“大珠三角”的主要合作机制,2003年8月,第六次粤港联席会议决定由“双首长制”上升为“双首脑制”,“大珠三角”旅游合作机制更加便利。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提出了更加完善的合作机制,并且首次以制度的形式予以明确和固定。建立内地省长、自治区主席和港澳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制度、港澳相应人员参加的政府秘书长协调制度以及建立部门衔接落实制度。此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还明确了“泛珠三角”合作交流平台——“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按照“联合主办、轮流承办”的方式举办,该论坛与联席会议有机结合,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

就旅游合作而言,可制定泛珠三角统一的旅游管理法规和旅游产业发展政策,确定泛珠三角旅游业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重点研究地接市场开放政策、旅游交通准入政策、旅游企业开放政策、旅游汽车异地租赁政策、旅游资源重组配置共享政策、旅游产品开发鼓励政策,用制度和政策保障泛珠三角旅游一体化的进程,为区域旅游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同时组建区域旅游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的各项功能和作用,实行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协会联合例会制度,加强联系和协调,促进泛珠三角地区的旅游业共同发展。

五、趋势

随着CEPA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港珠澳大桥等重要基础设施的论证建设,“大珠三角”的“三小时经济圈”、“三小时旅游圈”的逐步形成,粤港澳“大珠三角”旅游合作将更加紧密,并将日益深入。   

今后,无障碍旅游区建设将成为“泛珠三角”旅游合作的重头戏。自2004年10月1日两广六市无障碍旅游区成为“泛珠三角”首个无障碍旅游区,2005年1月1日,广东广西将建立“两广无障碍旅游区”;同时,闽粤赣十三市将设立无障碍旅游区。预计到2005年,“泛珠三角”中相连省份的无障碍旅游区将逐步建立,在此基础上建立贯通内地9省区的无障碍旅游区,并进而积极推进整个“泛珠三角”无障碍旅游区的建立。

2005年,旅游产品合作、旅游客源合作、旅游投资合作将在“大珠三角”与“泛珠三角”其他8省区之间深入开展,内地8省区与粤港澳互为旅游客源地和旅游目的地的关系将更加紧密。2004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确定了政府层面合作框架,预计到2005年,旅游企业将成为“泛珠三角”旅游合作的主体,旅游企业的跨省区投资、经营、运作将更加频繁。同时,“泛珠三角”旅游品牌建设得到更高的重视,“泛珠三角”整体营销也将成为2005年的新亮点。

【新书简介】

*《任在旅途之二:旅游行思录》是任国才先生《任在旅途之一:行走中国》的延续。《任在旅途之一:行走中国》是旅行的所见所闻,《任在旅途之二:旅游行思录》则是旅游的所思所想;《任在旅途之一:行走中国》是轻松的感性游记,《任在旅途之二:旅游行思录》则是专业的理性文章。《任在旅途之一:行走中国》积累了丰富的旅游素材,《任在旅途之二:旅游行思录》对旅游素材进行了分析研究和提炼加工,实现从实践到理论的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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