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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3.0时代,OTA等退居二线,这四类企业迎来发展机遇期?

本文作者:王亚博、曾现进 2017-10-06
回顾我国旅游业发展的近四十年时间,旅游业发展总体可以分为“1.0”、“2.0”、“3.0”三个时代阶段,而每个阶段的旅游业的发展变迁是受经济发展、市场变化、政策推进、技术更新等一系列因素推动。

未来二十年,旅游业发展将来“旅游3.0时代”,传统OTA、旅行社等将逐渐退居二线,渠道端的创新空间愈加减小,旅游目的地价值显现,成为投资、创新的热点,围绕旅游目的地本土化深耕、价值再造的企业将登上旅游大舞台。

未来这四类企业价值凸显值得关注:

一是围绕旅游目的地价值再造的智力输出的企业,包括各种策划类、文创类、营销类企业;

二是围绕旅游目的地产品及业态植入的企业,包括旅游目的地的各种软硬件设备如可移动设施、景区文创产品等,软性的产品服务如演艺、主题公园运营商等;

三是围绕旅游目的地智慧化打造的企业,包括旅游目的地在线总入口的建设及大数据、物联网开发类企业;

四是围绕旅游目的地的本土化管理运营类及投资类企业。

旅游“1.0”时代以跟团游、观光游为主

改革开放初期是旅游业发展的“1.0”时代。在此阶段,我国居民收入水平低、出游意愿不强、旅游人次及旅游收入较少,旅游市场以传统跟团旅游、观光旅游为主,旅游目的地商业模式仅仅是以自发的、初级的“圈地收钱”门票经济为主,跟团旅行社是旅游舞台上的主角。

旅游“2.0”时代,各大OTA平台强势主导

旅游业“2.0”时代是以互联网(包括PC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介入为标志的旅游渠道创新发展阶段。在此阶段,互联网从国外引入并壮大,以携程网、去哪儿网、艺龙网等为主的各大OTA公司强势登台,该时期的代表人物是携程网的“梁建章”和去哪儿网的“庄辰超”。

互联网的本质是打破时空限制,实现连接与信息共享。如此,各大OTA互联网平台实现了对国内游客、旅游目的地的信息连接与分享,游客通过PC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可以轻松实现景区信息查询,以及景区门票、酒店、机票等的在线预订。国内交通的迅速发展及旅游泛信息化的普及,游客出游更多的是自助游,跟团游逐渐减少。更多的旅游目的地开始打造休闲、度假、体验等旅游产品及业态。同时,由于政策利好、居民收入提高、游客市场迅速增长,也助推了各大OTA企业市值逐年攀升。在旅游“2.0”时代,各大OTA平台是旅游舞台上的“角儿”。

旅游“3.0”时代,旅游目的地强势崛起及旅游价值回归

由于互联网的本质是连接与信息共享,而非旅游目的地价值再造,同时随着人口红利的逐渐丧失及旅游资源的存量限制,各大旅行社、OTA平台的发展越来越逼近天花板,旅游“3.0”时代以目的地价值提质增效的创新开始拉开了帷幕。

在旅游“3.0”时代,旅游目的地开始强势崛起,并围绕目的地进行产品及服务的深耕、升级,以本土化、深度化、多元化的产品及业态打造为主,旅游价值逐渐回归。

从游客市场角度来讲,北大吴必虎老师提出了中产阶级开始崛起,中产阶级将是旅游业发展的最大推动力。从该类人群的旅游消费来讲,游客对旅游的需求越来越个性化、非标准化,旅游服务体验要求越来越高、旅游服务品质要求越来越好,而现有的旅游目的地的产品及业态完全不能满足现有人群的消费需求。

驴妈妈创始人洪清华则率先提出了“旅游目的地IP”的概念,提出了“旅游IP代表着旅游从物以类聚的跟团游时代,发展到今天人以群分的全域旅游时代,小众的至爱合并成了大众的流行”。从某种意义来讲,洪清华所提倡的旅游IP反映了旅游目的地价值再造、旅游产品及服务个性化、非标准化,同时代表了旅游“3.0”时代旅游目的地时代宣言与强势崛起。

故宫院长单霁翔通过近年来一系列产品衍生、孵化、创新实现了“故宫”在 “3.0”时代的价值重生,将老牌5A级景区打造为最具有创新性的旅游目的地代表,同时也引起了国内其他旅游景区、目的地的竞相模仿,开启了旅游目的地价值再造、自我品牌IP意识的复苏。

旅游“3.0”时代,围绕旅游目的地的价值再造的企业将是旅游新势力

在旅游“3.0”时代,各大OTA平台依然必不可少但将退居二线,旅游目的地将掌握主导权,而旅游目的地的本土化深耕则有赖于专业的外脑团队培植辅导构建自身特色管理运营及IP生态体系。为此,围绕旅游目的地本土化深耕、价值再造、IP重构的旅游企业将是旅游时代发展的新势力。

同时,国内旅游目的地天生自带IP属性,每个旅游目的地将是用户流量入口及目的地生态圈打造的核心。OTA平台依然是各种标准化服务的通用入口,而各个旅游目的地将会通过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打造自己的小众的、周边的在线旅游总入口,同时将围绕周边资源打造以旅游目的地为核心的生态圈。目前,苏州市走在了时代前沿,开始了自身在线旅游总入口的打造。

未来旅游“3.0”时代,以下四类旅游企业将迎来发展的机遇期:

一是围绕旅游目的地价值再造的智力输出的企业,包括各种策划类、文创类、营销类企业;

二是围绕旅游目的地产品及业态植入的企业,包括旅游目的地的各种软硬件设备如可移动设施、景区文创产品等,软性的产品服务如演艺、主题公园运营商等;

三是围绕旅游目的地智慧化打造的企业,包括旅游目的地在线总入口的建设及大数据、物联网开发类企业;

四是围绕旅游目的地的本土化管理运营类及投资类企业。

*本文为业内投稿,文章内容不代表执惠立场,此文意在传播更多元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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