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发利用老旧工厂,北京出台了这6条重点政策

文旅惠报 本文作者:执惠 2018-04-07
《意见》聚焦老旧厂房保护利用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制定了六条具体政策条款,是《意见》的重点核心内容,也是最主要的创新和亮点。

如何保护和利用好作为存量资源的老旧厂房,始终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文创产业发展的一大课题。

4月4日,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时代 新气象 新作为”北京市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新闻发布会,市委宣传部、市文资办等相关单位发布并解读《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据报道,目前北京市已腾退老旧厂房240余个,七成处于待开发状态,今后将面向社会发布相关基础数据,引导企业快速对接资源。

此次《意见》聚焦老旧厂房保护利用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制定了六条具体政策条款,是《意见》的重点核心内容,也是最主要的创新和亮点。

北京在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大背景下,文化创意产业已成为拉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产业发展对空间载体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而伴随产业结构调整,不少工业企业陆续外迁,留下的老旧厂房成为工业遗存。为了促进二者整合对接,2017年底北京正式印发首个保护利用老旧厂房的专项政策《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文点这里)。《意见》聚焦老旧厂房保护利用中的痛点、难点,破除了原有诸多掣肘因素和发展瓶颈,持续向市场释放政策利好,彻底激活老旧厂房的新价值。

据介绍,北京市已腾退的240余个老旧厂房总占地面积超过2500万平方米,其中七成处于待开发状态,而且随着疏解非首都功能相关工作持续推进,老旧厂房资源还将进一步腾退释放。老旧厂房转型原本可以有多重选择,对于此次《意见》专门提出用来拓展文化空间,北京市文资办主任赵磊解释说,从北京的城市功能定位来看,作为“四个中心”之一的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正在加快推进,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符合首都的发展方向。

通过老旧厂房承载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实体书店、艺术影院、非遗展示中心等公共文化功能,城市文化品质将可以得到极大提升。除此之外,大多数老旧厂房建筑风格独特,文化气息浓郁,非常适合发展文化创意类项目,诸如798、751、莱锦、新华1949等成功转型者,既传承了历史文化,也成为时尚文化地标。

会议表示,目前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还在完善中。北京市今后将加快启动全市老旧厂房的摸底工作,掌握老旧厂房的具体位置、建筑面积、历史年代、保存现状、权属关系等,建立一套完整的资源信息台账,进行备案登记。更重要的是,相关部门还会在此基础上把可利用的老旧厂房项目清单和基础数据向社会公布,企业可根据自己的具体需求,从中寻找最适合的厂房资源开展项目对接合作。

余俊生(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介绍了《意见》制定背景:

北京是享誉世界的历史文化名城,文源深、文脉广、文气足、文运盛。近年来,我们立足全国文化中心定位,不断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持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文化创意产业始终保持健康稳定增长态势,有力助推全市经济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据北京市统计局统计,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由2010年的1733.5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3908.8亿元,年均增长12.3%,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2.0%提升至14.0%。根据1月19日中国人民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省市文化产业指数(2017),北京文化产业发展指数在全国各省市中排名第一。

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各项工作,组建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小组组长和常务副组长分别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确定“一核一城三带两区”的建设总体框架,提出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引领区。 

两区:一个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一个是文化创意产业引领区,其中引领区即将首都文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推动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高端化、服务化、融合化,加快构建“高精尖”文创产业体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们深入推进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以创新推动产业发展,聚焦文创产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完善文化创意产业政策支撑体系,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精准扶持政策,为进一步优化文创产业营商环境、推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其中,在文创产业空间载体政策方面,近几年我们深刻感受到,在我市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大背景下,文化创意产业已成为拉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产业发展对空间载体的需求越来越迫切。2014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提出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原有土地兴办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为利用存量空间资源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指明了方向。

北京是一座有着百年工业发展史的城市,拥有丰富的老旧厂房资源。据初步统计,全市现有腾退老旧厂房总占地面积超过2500万平米,其中一些已转型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典型的如莱锦、751、798、新华1949园区等,另外还有七成处于待开发状态。随着我市产业结构深刻调整、疏解非首都功能持续推进,老旧厂房资源还将进一步腾退释放。这些老旧厂房,既是城市文化的重要记忆,也是发展文创产业、营造文化设施的存量空间资源。如何在保护好的基础上利用好,是一个既关系市民文化生活品质,又关系文创产业发展的时代课题。 

为此,去年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将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列为重要议题,并做了大量研究。我们发现,在实践中存在对保护利用老旧厂房价值认识不统一、资源底数不清楚、规划引导不清晰、改造利用不规范等大量深层次问题,在实际操作层面也存在土地使用、改造审批、建设施工、安监消防、工商注册等环节缺少系统、规范、可操作的规则流程的问题,亟需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政策。

本着解难题、补短板、广集成、有创新的思路,本着进一步优化首都文创企业营商环境的目标,我们立足首都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出台了《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力求为本市老旧厂房保护利用提供规范、务实、管用的制度指引,为深入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提供有效支撑。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有关工作,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贡献力量!我报告这些。

赵磊(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现场介绍了《意见》主要内容:

老旧厂房是传承发展历史文化、促进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载体和宝贵资源,这是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金山银山”。围绕着保护性利用和创新性改造,我们对北京老旧厂房保护利用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深入梳理总结,并吸收借鉴各地成功经验和做法,开展了政策创新研究。2017年最后一天,也就是12月31号,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京政办发〔2017〕53号)。

《意见》作为本市首个保护利用老旧厂房的专项政策,一经出台,在全国各地、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关注和巨大反响,评论认为是北京文化建设的重大利好,“送来了一个大礼包”。《意见》包括四部分,全文不到3000字,虽然篇幅不长,但都是“干货”和“实招”。下面,我就主要内容作个发布介绍。

一、三项基本原则

近年来,老旧厂房的文化再造取得一定成效,一批厂房转型文创园区,成为北京文化新地标。但实践中还存在价值认同不够统一、资源底数不够清楚、规划引导不够清晰、改造利用不够顺畅等一些深层次问题。因此,《意见》提出“保护优先,科学利用”、“需求导向,高端引领”以及“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三项基本原则,特别是围绕“保”和“用”的关系,强调了“该保则保、以保定用、以用促保”。这三条基本原则,明确北京老旧厂房保护利用工作的方向和指引。

二、四步基础工作

老旧厂房的保护利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用地性质、发展规划、技术手段等诸多因素。为了推动这项工作落地实施、有序开展,《意见》将开展普查登记、科学评估认定、编制专项规划、促进多元利用,列为四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三、三类保障措施

包括加强组织实施、加大资金支持、加强服务管理,力求汇集各方力量,为支持老旧厂房保护利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比如,明确了“市级统筹、属地管理、企业实施的工作机制”,从市里面是市里统筹一个机制,属地管理是各区,各用地,老厂房的实施主体为主体,企业实施是运营企业和需要老旧厂房的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来做这个事情,这样一个工作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厂房保护利用”,建立专业化服务机制和评价考核机制等等,从不同层面形成保障合力。

四、六条重点政策

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意见》聚焦老旧厂房保护利用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制定了六条具体政策条款,是《意见》的重点核心内容,也是最主要的创新和亮点。

第一条,关于保护利用标准问题。《意见》提出要按照分级分类标准开展保护利用,针对不同区域、不同遗产价值的老旧厂房及工业设施提出了不同要求。 

第二条,鼓励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出利用老旧厂房改建、兴办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依规批准后,可采取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第三条,支持发展文创产业项目。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提出实行5年过渡期政策。具体来说,是指在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不变更原有产权关系、不涉及重新开发建设的前提下,经认定批准,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原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暂不对划拨土地的经营行为征收土地收益。过渡期满或涉及转让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采取协议出让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这条措施将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第四条,破解改造“审批难”问题。老旧厂房转型文创项目,如变更用地性质,高额的土地出让金会让企业难堪重负;不办理变更,后续改造中立项规划、建设施工、安监消防等一系列手续又难于办理。“两难”之中,给企业带来很大困扰,也容易造成一些灰色地带。《意见》提出通过“允许临时变更建筑使用功能”来解决审批困境,并明确了有关申报办理程序。老旧厂房产权单位,或经产权单位授权且取得五年及以上经营权限的运营主体,可通过以下程序申报办理:

首先,申请主体编制《项目保护利用综合方案》;

第二,申请主体提交保护利用申请,由项目所在区会同市相关部门联合评估后,报市文创产业主管部门备案,对评估合格项目,项目所在区出具允许临时变更建筑使用功能的认定意见;

第三,申请主体依据认定意见,按照相关行业审批管理程序报审并组织实施,各审批部门参照改造后的建筑使用功能属性进行审核、验收和监管。

同时也规定,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这条措施对老旧厂房改造利用从政策上进行了创新突破,从程序上予以规范明确,是《意见》最核心条款。有了这条政策,老旧厂房文化再造的通道就真正打通了。

第五条,按要求对建筑内部空间调整。结合老旧厂房特点和市场实际需求,提出在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不变更原有产权关系、保证消防和结构安全等前提下,可按要求对建筑内部空间适当调整装修,提高厂房使用效益。

第六条,加强工商登记注册支持。对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项目,以及经市相关部门确认的文创产业功能区内示范园区、文创小镇、文创街区、文创空间的入驻企业,在工商登记注册方面将予以支持。

以上是《意见》主要内容。因时间关系没法做详细介绍,如有疑问,欢迎大家拨打我们的咨询电话62060541。《意见》的出台将破除原来诸多掣肘因素和发展瓶颈,为老旧厂房“松绑”,向市场释放政策利好,充分激活老旧厂房在新时代的新价值,为提升城市文化品质、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提供新的着力点和增长点。下一步,将在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启动老旧厂房普查登记、评估认定等工作,加快制定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确保《意见》尽快落地实施,释放效能。  

梅松(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副巡视员、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主任)介绍了北京市老旧厂房保护利用现状和典型案例:

2015年,经市委宣传部和市文资办同意,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开始了北京市老旧厂房,老旧仓库和老旧商业设施的资源普查工作,历经三年在各区和企业支持下,通过摸底、排查、建立台账,深入厂房实地考察,基本上完成了《北京市老旧厂房转型升级为文创园区、公共文化设施研究报告》。这个报告得到市领导,市委宣传部,市文资办等部门高度重视。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得到了中国传媒大学的大力支持,它们一直和我们在开展老旧厂房的调研工作,现在我们两家正在做老旧厂房典型案例的评析,这本书可能即将要出版。

通过调研得出,文化创意产业之所以能实现快速发展,重要的经验是利用存量老旧厂房资源转型为文创园区,为北京市实现减量发展做了示范,这方面朝阳区做的比较好。

经过调研,我们摸出一个初步数据,全市腾退老旧工业厂房242处,总占地面积共计2517.8万平方米,这些厂房大多数具备了历史文化功能和良好的硬件条件能改造利用。其中,109个已经改造利用了,面积是601.3万平方米,占地面积,占全市242个老旧厂房总面积的23.88%。还有26个正在保护改造利用,占地面积大约138.03万平方米,占全市的5.48%。107个待保护利用的老旧厂房,占地面积1778.48万平方米,占全市的70.64%。这里要说明一下,这个数据是截止到去年11月份的,所以还有很多新的数据。下面再简要就改造老旧厂房做的比较好的园区做一个简单介绍。

77文创园。这个文创园位于东城区美术馆后街77号。按我们的说法是胡同里面的创意工程,前身为北京胶印厂。园区里面,会聚了很多戏曲、戏剧和时尚元素,特别是有77剧场,还有北京市文化局设立了排练中心。

郎园文化创意产业园。郎园大家比较了解,就在我们长安街延伸线就在北京电视台的新址旁,有很多传媒企业,包括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也包括凤凰网等等。

768创意产业园。在海淀区清华大学附近,过去是一个大华电子厂,是一个老企业。这个厂改造之前每年亏损4000多万,改造以后,现在入驻企业130家,90%以上为文化科技融合设计创意类企业,园区总人数接近4000人,园区总产出18亿元,上缴税收8000余万元。正在改造的西店记忆文创小镇。这是一期完成了,二三期正在改造,比较有特色,我建议记者们去看看,它是6条铁道交汇处,都在使用,包括干线。

北京塞隆国际文化创意园。我们叫水泥罐,这个园区是蔡奇书记亲自去考察的,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是腾笼换鸟的典型。因为时间关系,我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各位有时间到实地采访考察,我们愿意提供方便。谢谢。

*本文来源:文化产业评论;原标题:《北京如何利用老旧厂房,将文化优势转为发展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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