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用户登录后自动创建账号
登录创业板上市委2020年第1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核结果显示,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锋尚文化”)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86家企业。(未含科创板)。
截至目前,今年科创板已过会76家企业。
锋尚文化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关峰、赵鑫。这是中信建投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9单IPO项目。 1月9日,中信建投保荐的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12日,中信建投保荐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9日,中信建投保荐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16日,中信建投保荐的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29日,中信建投保荐的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30日,中信建投保荐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8日,中信建投保荐的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11日,中信建投保荐的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锋尚文化是一家以创意设计为核心的专业文化创意企业。主营业务涵盖:大型文化演艺活动承制、文化旅游综合体设计制作、景观艺术照明及演绎三大板块。
锋尚文化的控股股东为沙晓岚,实际控制人为沙晓岚、王芳韵。本次发行前,沙晓岚、王芳韵夫妇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55.95%、17.34%的股份,同时沙晓岚通过西藏晟蓝间接控制公司 11.71%的股份,沙晓岚、王芳韵夫妇合计控制公司 85.00%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沙晓岚、王芳韵夫妇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锋尚文化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802.00万股,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拟募集资金13.12亿元,公司拟将6.43亿元用于“创意制作及综合应用中心建设项目”、5416.25万元用于“创意研发及展示中心建设项目”、1496.62万元用于“企业管理与决策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6.00亿元用于“补充资金流动”。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关于项目获取方式,发行人项目一般通过招投标和业主直接委托两种方式承接。请发行人代表说明直接委托方式下的项目订单获取方式及其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应履行招投标程序而实际未履行情形,定价的依据及其公允性,订单获取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无重大不利影响,对发行人采购、销售影 响有限,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可控,发行人在手订单总 体质量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目前在手订单的具体执行情 况,后续执行或变更的可能性,今年新增订单情况,及对发 行人收入、资产的影响,发行人面对疫情及疫情结束后市场 环境所制定的业务发展策略和应对收入结构波动风险的措施。 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发行人报告期存货逐年从0.6亿元增3.8亿元,主要为未完成项目成本,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理由为不存在减值迹象且期末预收款项大于或等于未完成项目成本。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太原长风商务区灯光投影多媒体实景体验秀”项目在尚未签订合同也未收到预收款项的情况下,在2019年年末形成 6,036万元存货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真实原因。根据招股书披露,发行人在项目整体执行完成后依据合同金额一次性确认收入,未完成项目中不存在取消或金额大幅缩减的迹象。“太原长风商务区灯光投影 多媒体实景体验秀”项目收入确认8,901.37万元,为合同金额13,381.32万元的6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原因。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4.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有所延长。2019年度,发行人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采用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历史损失率平均值作为公司 2019年度预期信用损失率。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账龄为1年以上应收账款过往的回收或发生坏账情况,2019 年末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截至目前的3回收情况,按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历史平均损失率计提 减值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5.发行人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较低,2017年到2019 年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35%、0.52%、1.05%,远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发行人业务模式进一步说明其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今年IPO过会企业一览:
今年IPO被否企业一览:
暂缓表决企业一览:
*本文来源:中国经济网,原标题:《锋尚文化过会:今年IPO获批第86家 中信建投过9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