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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7月10日,有消息指出近日将出台针对专车的新规《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腾讯科技从多位知情人处和专车公司处获悉,该消息的确属实,《办法》对专车经营者的资质进行了多方面限制。
网传的《办法》指出,专车的经营者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2、在服务所在地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3、具备开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并尤其指出,服务器需要设置在中国大陆境内;
4、平台数据库应当接入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租企业监管平台;
5、使用电子支付的,应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此外,该规定还要求,外资租车企必须符合外商投资国际安全审查的有关规定。
知情人士表示,该《办法》的出台是符合“互联网+”的整体思路,并且比原有的透露的“有车承运人”(即拥有车辆而从事运输的个人)思路更进一步,将遵循“无车承运人”思路。
知情人士还透露,专车平台将承担承运人责任,弥补了此前“四方协议”(即汽车租赁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司机、专车平台四方签订的协议)的不足。